利未记笺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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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祭司的分 宗教改革运动,带来了圣徒皆为祭司的观念,也等于是取消了祭司阶级。 圣经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五:17,18) 神的工人当然不可以存著贪心,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但是,人不论怎样属灵,在世上活著,是为了事奉主,却也有肉身的需要。否认这事实的,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极端或异端。因此,圣经说:"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著福音养生”(林前九:13,14) 神知道人的需要,也顾念人的需要,因而不厌其烦的规定如何待遇事奉的人。 神顾念事奉他的人。燔祭全烧在坛上,皮却归祭司所得。在所献的素祭中,只有祭司的素祭,要全然烧在坛上;其他素祭,只取出一把,加上油和乳香烧在坛上,所余的归受膏的祭司。"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至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利六:30),因为那是为祭司和全民的赎罪祭;其他赎罪祭和赎愆祭,只把腰子和脂油烧在坛上,血不可吃,其余祭物要归祭司。感恩平安祭的饼,祭司取一个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烧在坛上,其余归洒祭牲血的祭司。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平安祭牲的肉;但神"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亚伦和他的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利七:34) 神为服事他的人所预备的,都是完整周至,而且是最美好的。所以我们不可只把残余次等的奉献,应当尊敬服事神的仆人,把上好的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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