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那人说: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主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衹管去传扬神国的道。」(路九59至60)
看这两处话好象主是离间人与人的关系,但是主自己也是这样作。祂的母亲和弟兄去找祂,主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十二48、50)
主并不是要离间人与人的爱情,而是叫人放弃人的爱,接受神的爱,不用肉体的爱来爱人;甚至于自己的父母、弟兄、妻子、儿女,也要放弃人的爱,用神的爱爱他们;主也不用人的爱爱自己的骨肉。因为人的爱、肉体的爱都要随著人而沦亡,惟有神的爱是长存的;神的爱高过人的爱,也包括人的爱;神顾念人的灵魂也养活人的肉体,人的爱衹顾念人的肉体而不挂心人的灵魂。若是以神的爱来爱人,人的灵魂得了拯救,人的肉体也蒙了恩典。
当我们接受了十字架的大爱,神的爱就在我们心中起了头。不接受神爱的人,就没有神的爱;我们既然有了神的爱,就当多多运用它,渐渐放弃了人的爱,脱离人爱的束缚,在神爱中长进,使我们所结的果子都可以常存。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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