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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约的律例前后矛盾?


  有网友写着“旧约一大堆律例,如申命记里记载一堆,『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还有女人月经不洁净的各种记载。 为何旧约和新约的说法差那么多?是两者中有一个是伪造的?还是因为人的劣根性越来越差,所以上帝的要求也越来越低,像教升学班和放牛班教法不同吗?”

  关于这个问题,若你当过兵,你就该听过“后令压前令”吧!

  旧约大约是西元前2000年到西元前400年的作品,新约大约是西元50-100年的作品。旧约的律法规定中包含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所谓的“道德律”,正如“十诫”就是其中的代表。另一个部分称为“洁净律”,是规范以色列人的宗教仪式与生活的律法。前者本来就是亘古不变的,后者随着时代的改变,卫生环境的改善与更重要的“以色列人献祭制度因耶稣替死赎罪而无用”之后,就废弃或改变不用。

  圣经若是跳着阅读、或是没有系统地有计画的读,常会让人看起来感觉是“前后规定差那么多”。但是整个圣经的思路上,是有其连贯性的。如果有兴趣,建议不妨将新约圣经其中一卷“希伯来书”找出来研读,就大致能够了解整个制度渐渐被改变的背后原因。

  另外,关于“是否因为人越来越差劲,于是上帝要求越来越低?”的意见,这里想特别讨论一下。基本上,一般民间传统的信仰大都是一种“交换式的信仰”。你多拜一点,我就给你福气。而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是不能被“贿赂”的上帝,没有什么事情是上帝需要人供应的。因此圣经中上帝所订定的律法,都不是为了“满足上帝的需要”,反而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像“禁吃血”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这个禁令与仪式,本是为了让人懂得应该“尊重生命”,后来更进一步的要让人知道“被造物犯罪是应该付出生命的代价”。跟上帝的需要一点关系也没有。后来在新约不提到这个律例,是因为我们应该清楚“动物的血不能替代人的罪”,耶稣的替死已经解决了人犯罪应受惩罚的问题。

  所以,基本上基督教信仰并非那么前后没有逻辑,只是整本厚厚的圣经,记载上帝与人互动几千年的历史,于是需要有系统性去了解,否则容易产生误会。

『约拿的家』整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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