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谓对上帝的认识,不单指要有这样一位神的观念,而且要熟悉一切我们对上帝所当知道的,而有助于他的荣耀和我们的幸福之事。因为严格说来,我们说认识上帝,却没有宗教或敬虔,这就是不对的。我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失丧与被定罪之人所藉以认识上帝在中保基督里为救赎者的那种知识;我所说的,只是亚当若保存着天真,自然的真秩序必会引我们到达的那种最初而纯粹的知识。因为在人性目前的腐败情况中,虽然除了藉着基督为中保,没有人会认识上帝是父,是拯救之主,或是慈爱的;可是,晓得我们的创造者上帝以他的权能扶持我们,以他的照顾管理我们,以他的仁慈养育我们,并以各种福祉加惠于我们,是一回事,而领受那在基督里赐与我们的复和的恩典,又是另一回事。所以,上帝既然首先在宇宙的机构与圣经的要义里。只显明为创造者,以后在基督里启示自己为救赎主,对他的认识因而有两方面;我们且先论前者,后者留待适当之处再谈。因为,虽然我们未有想到上帝而不多少敬拜他的,可是仅知道他是普遍敬拜与景仰的唯一正当对象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确信他是万善的源头,而专心追求他。我如此主张,不但是因为他以无限的权力支持他所创造的宇宙,以智慧管理它,以仁慈保存它,尤其是以公义和审判统治人类,向他们容忍施怜悯,保护他们;我如此主张,乃是因为一切智慧、光明、公义、权能、正直、与真理,没有不是由他而来,也无不认他为创始者;所以我们应该向他求这一切,并感谢他所赐与的。因为神之完全的这种意识,为的是要以那产生宗教的虔敬教训我们。我所谓敬虔,是指那从认识他的福祉而生的敬爱上帝之心。因为直到人知道,他们所有的无不是来自上帝,他们是受他的父爱所支持,他们所享的福都是他所赐,也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得之于上帝以外,他们总不会自动地服从他的权威;除非他们惟独依赖他得真幸福,他们绝不会诚心诚意地服事上帝。
二.讨论上帝本质之人的空论,乃是冷酷而琐屑的,其实认识他的性格,并知道什么是和他的性质相宜的对我们更有益处。因为像以彼古罗一样,承认有一位偷安好逸,对宇宙全不关心的上帝,有什么意义呢?认识一位与我们无关的上帝,有什么好处呢?我们对上帝的认识,理当首先教我们存敬畏之心,其次教我们向他求一切的善,并为我们所领受的赞美他。因为,你想到上帝,怎能不同时想到,你既然是他所创造的,所以你理当服从上帝的权威呢?并想到你的生命是由他而来的呢?你所行所做的,都必须与上帝有关呢?既然如此,你的生活若不受服从他的愿望所调度,就会败坏不堪,因为他的旨意理当是我们行为的准则。你若不知道上帝是众善的根源,也就不能清楚认识他。人心若不受本身的败坏所诱,偏离思考的正道,这种对上帝的认识就会使我们存与上帝联合,与信靠他的心。甚至在最初之时,信徒并非梦想一位想像中的神,而是默想一位独一无二的真神:他们对他并不凭空幻想,乃是以相信他所启示他自己的为足,小心翼翼,免得因粗率鲁莽地犯他的旨意而陷于错误。凡这样认识他,知道万有都受他所支配的人,就一心信他为保护者,将自己完全交托他。那碓信一切幸福都是他所赐的人,一遇着急难欠缺,就会立刻求他保护援助。他既然深知他的仁爱和慈悲,就一心信靠他,知道在他的宽大爱护之下,可以找到脱离一切患难的出路。他既知道他是主,是父,就认定自己应该凡事服从他的支配,景仰他的庄严,努力归荣耀于他,并听从他的命令,他既把上帝看为一位罚恶从严的公正法官,就常存戒慎恐惧之心,不敢干犯上帝。他虽然恐惧他的审判,可是纵有逃避的机会,也不逃避;他喜爱主的惩恶与喜爱主的赏善一般,因为他相信,对不敬之人施以刑罚,与对善人报以永生,同是归荣耀于上帝所不可少的。此外,他禁止自己犯罪,不只是因为怕报应,乃是因为他敬爱上帝如父,尊崇他如主,即令没有地狱,也不敢存心冒犯他。这就是纯正宗教的性质。这样的宗教包括信仰,兼有真敬畏上帝的心,出乎自愿的尊敬,与合乎律法诸训戒的合法崇拜。这一点尤须特别注意,因为人对上帝大都只有形式上的崇拜,而少有真心尊敬他的;在仪式上虽普遍地尽量铺张,而诚心却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