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论教会会议及其权威

 

假如我向我的对敌让步,承认他们为教会所要求的一切,他们还是达不到目的。因为凡关于教会所说的,他们就立刻转移到那由他们认为代表教会的会议上去;更可以进一步说,他们其所以为教会热烈争权,无非是要将所争得的,归之于罗马教皇和他的属下。因此在我讨论这问题之前,我必须先作两个简短的说明。第一,倘若在这章中我向对敌说得过于严厉,这并非因我对于古代教会会议,不愿表示它们所应得的尊重。其实我是衷心尊重这些会议的,也愿意它们从众人得着应有的尊重;不过这种尊重须有限度,不可侵犯基督的权威。主持教会会议,乃是基督的特权,任何世人不能同他分享这尊荣。但是我得主张,基督只在藉他的道和他的灵统治全会众的地方,才实在主持教会会议。第二,我其所以不照对敌所要求的来尊重教会会议,并非因我怕它们有助于对敌的主张,而有损于我们的主张。因为我们既充分有主的道作援助,来完全建立我们的教义,并完全颠覆教皇制,就对别的援助不太需要了,若是有需要的话,古代教会会议正可以大量供给我们充分的理由,来达到这两个目的。

二、现在让我们来讨论题目的本身。若有人问,按着圣经说,教会会议的权威是什么,就没有什么比基督的应许,更为充分明显,他说:“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但是这个应许对于每一个会众,和对于全体教会的会议都是一样的。然而问题的重心不在乎此,而在乎那连带的条件——就是只有奉主的名聚集的教会会议,他才在其中。因此,我们的对敌虽提到千万主教所开的会议,仍对他们的立场无补助,他们也不能使我们相信他们的假托,说这些会议都为圣灵所指导,除非他们能证明这些会议是奉基督的名而聚集的。因为不虔诚和不忠心的主教可能聚集阴谋违反基督,正如虔诚和忠心的主教可以奉基督的名聚集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这种教会会议所颁布的许多教令,可以得着充分证据;这是将要在我们的讨论中见到的。目前,我只用一句话回答,那就是说,基督的应许只限于那些“奉他的名聚会的人”。所以,让我们来说明这是指谁。人若违反神的命令,对他的道予以增减(参申4:2;启22:18,19),凭己意决断各事,不以那作为完满智慧惟一标准的圣经教训为满足,却从自己的头脑中捏造一些新东西,我否认他们是奉基督的名聚会。基督并未应许他要临格于一切教会会议中,而是把分别真假会议的记号给与了我们,我们就切不要忽略这种分别。古时神与利未族的祭司立约,命令他们用神口中的话去教训百姓(玛2:5-7);他也常以此来命令诸先知;我们见到,同样的律也加于众使徒。那些违反这约的人,神既不加以祭司的尊荣,也不授予权柄。我们的对敌若想要我把我的信仰顺服人的决议,而不顾神的道,就让他们来解决这困难罢。

三、他们假定说,除非在牧师中间找着真理,教会就没有真理,而教会本身除非在教会会议中表现出来,它就不能存在;但是倘若先知们对他们的时代给我们留下了可信的纪录,他们的这说法就并不是常对的。在以赛亚的时代,耶路撒冷仍然有神所未曾抛弃的教会;然而他说到祭司的时候,有以下的话:“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吧狗,不能叫唤;但知作梦,躺卧,贪睡;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赛56:10,11)。何西阿同样说:“以法莲曾作我神守望的,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为捕鸟人的网罗,在他神的家中怀怨恨”(何9:8)。他这样讥讽地将他们联系于神,乃是表明他们的祭司职是空虚假冒的。教会也存在于耶利米的时代。让我们听他论牧者说:“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6:13)。又说:“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说假预言;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耶14:14)。为避免过于冗长引证他的话,我介绍读者熟读他的二十三章和四十章。以西结对待这些人,也不减其严厉,他说:“其中的先知同谋背叛,如咆哮的狮子抓撕掠物;他们吞灭人民,抢夺财宝,使这地方多有寡妇。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其中的先知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涂抹他们,就是为他们见虚假的异象,用谎诈的占卜,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其实耶和华没有说”(结22:25,26,28)。同样的控诉充满于一切的先知书上,没有什么比这些控诉出现还多的。

四、但是他们会说,这虽是犹太人中的情形,但我们这个时代却免了这种大祸患。我诚心愿望这是属实的;但是圣灵已指明,事实与此大不同。彼得的话很明白:“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彼后2:1)。请注意他宣布说,危险并非是从一般百姓中发生,而是从那些自命为牧师和教师的人中兴起。此外基督同他的使徒都屡次预言说,最大的危险将要由牧师加于教会(太24:11,24)。保罗明明说,敌基督者将要“坐在神的殿里”(帖后2:4),意即他所说那可怕的灾祸,要从教会里的牧师当中发生。在另一处他表示这种不幸即将开始了。因为他向以弗所的监督这样说:“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徒20:29,30)。倘若牧师能在一个很短的期间如此堕落,那么在长久的年代中他们当中可能引入多大的败坏呀!我们不要用许多篇幅一一枚举,我们从各时代的例子就知道,真理既不常常蓄于牧师的胸中,而教会的安全也不依靠他们的稳健。他们诚然理当是教会的安宁和巩固的护卫人,因为他们原是受委来保障教会的;但他们履行所负的职责,是一回事,而负职责却不予履行,又是一回事。

五、谁也不要根据我所说的,断定我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分皂白,定意要削弱牧师的权威,使他们受人轻视。我不过叫人对作牧师的加以分辨,免得以那些只顶着牧师头衔的人为牧师。但教皇和他的一切主教,只因他们号称为牧者,就毫不服从神的道,随意扰乱诸事;同时却还坚持说,他们不会缺乏真理的亮光,而神的灵也不断地住在他们心中,更且教会是和他们共存共亡。好像今日主不能将那处分古时不知感恩的人的刑罚加于世人一般,即将惊惶,颠狂和瞎眼来打击牧者一般(亚12:4)。他们这般极端愚妄,竟不知道他们所行的,正如古时那些违反神的道的人所行的一样。耶利米的对敌与真理作对,说“来吧,我们可以设计谋害耶利米,因为我们有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耶18:18)。

六、因此,答复他们替教会会议所提的辩论,乃是容易的事。诸先知的时代,有真教会存在于犹太人中,这是不能否认的事。但若召集一次祭司会议,试问这种会议所表达的是什么教会呢?神不仅指责他们当中两三个人,而且指责他们全体,说:“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4:9)。又说:“祭司讲的律法,长老设的谋略,都必断绝”(结7:20)。又说:“你们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见异象: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卜;日头必向你们沉落,白昼变为黑暗”(弥3:6)。倘若这些祭司和先知聚集在一起,那么,主持这会议的灵是什么灵呢?这在亚哈所召集的会议中显然表明出来了。有四百先知到会。但因为他们除谄媚那不敬虔的君王外,没有别的意向,所以主遣撒但在他们口中作虚谎的灵(王上22:6,22,24,27)。他们一口同声拒绝真理;米该亚被斥为异端分子,挨打,下在监里。耶利米受了同样的待遇,别的先知也遭受同样不公道的待遇。

七、但有一个最可记念的例子,足为一切例子的样本。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在耶路撒冷为反对基督所召集的会议,从外表上说,那会议缺少什么呢?因为在耶路撒冷,当时若没有教会,基督就决不会参加他们的献祭和其他的礼仪。严肃的会议召集了;大祭司主持会议;众祭司也都到会;然而基督被定了罪,他的教训被拒绝。这就证明教会不存在于那会议中。但是,有人要说,这样的危险不会在我们当中发生。谁对我们保证这一点呢?对于这样的大事,过于自信,就是犯了愚妄的罪。圣灵既借着保罗的口显然预言说,必有离道反教的事,而这种事没有牧者首先违反神,是不会发生的(帖后2:3;提前4:1),那么,我们对那足以使我们灭亡的事,为何故意闭目不见呢?因此,我们一点不能承认教会是在于众牧者的会议中,因为关于他们,神并未曾应许说,他们常常都是良好的,他反倒斥责他们有时是邪恶的。他警告我们有危险,意思就是叫我们更谨慎。

八、那么,他们要说,难道教会会议的决议没有权威么?自然是有的;我并不是拒绝一切的会议,或完全推翻它们的一切决议。然而他们仍坚持说,我贬低了它们的权威,让每人随意接收或拒绝会议所决定的。决不如此。不过讲到任何决议时,我愿坚持两件事:第一,我要详细考查,该会议是在何时举行的,因着何事,有何目的,由谁参加;第二,该会议中所讨论的题目应当用圣经的标准来审核。会议的决议应有力量,也应被认为已经决定了的,但这并不足以免除我所提到的考查。我诚恳愿望每一个人,都要遵守奥古斯丁在驳马克西米努那书上第三部所提出的方法。为要止住那个异端分子对会议的教会的争执,他说:“我不当用尼西亚会议来反对你,你也不当用亚利米努会议(Councilof Ariminum)来反对我,以预断问题。我不受亚利米努会议的权威束缚,你也不受尼西亚会议的权威束缚。最好根据圣经的权威,来让事与事对,论据与论据对。这圣经的权威不属于那一方面,乃是双方所共有的。”若这样作,各会议都可仍旧保留它们所应有的尊严,同时也保持了圣经最高的地位,使万事都得依照圣经的标准而行。根据这个原则,有一些为判决错误信仰而举行的古代会议,如尼西亚会议,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一次以弗所会议,迦克墩会议等等,就它们所维护的信条来说,我们都乐意接受,并尊重它们为神圣;因为它们只包含对圣经的纯正真实解释,很适合于有属灵审判的圣教父们用来推翻当时圣教的敌人。此后所举行的若干会议,也具有真实热忱的虔诚,识见,学问,和审断。但是世界既总是越来越坏的,所以从较近的会议,我们容易看出,教会如何逐渐从那黄金时代的纯正信仰堕落了。然而,即令在较腐败的时代里,我并不怀疑,会议中有些主教是品格较为优秀的;但是他们的经验也正如古时罗马参议会的经验一样。参议员自己批评说,在参议会中意见占优胜与否,是因人数的多寡,而不是因理由的充分与否为定;因此,会中的优秀分子必然常为多数所压服。无疑的,教会的会议曾颁布了许多不虔敬的教令。这里不必提供什么特殊例证,一方面因为太费篇幅,另一方面因为已有人努力做过这一番工作,我们毋须加上什么。

九、对于那些会议与会议间的矛盾,又何必要来数述呢?没有人能说,两个会议间若有矛盾,必有一个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怎能下此决定呢?我所知道的唯一方法,就是要根据圣经来决定教会是否合乎正道;除此以外别无准确的标准了。九百年前,利欧皇帝所召集的君士坦丁堡会议,便命令把一切在教堂中的神像都捣毁抛弃。不久以后,爱任依(Irene)女皇为反对前一个会议所召集的尼西亚会议,又命令恢复一切神像。在这两个会议中,我们承认那一个会议为合法呢?通常是承认那在教堂中使神像有地位的后一个会议为合法。但是奥古斯丁曾宣布,这种作法未有不迫近偶像崇拜危险的。一个更古的作者伊皮法纽(Epiphanius)以更严厉的话说,在基督徒的殿中见到神像,乃是很可憎的邪恶。这样立言的教父们若是尚活着,他们会赞成那会议吗?但若历史家的记载是真的,那会议在它的行动上不但容许神像存在,而且决定它们当受崇拜。很显然的,这教会必是出于撒但。我已证明他们对圣经加以曲解破坏,这岂不表示他们藐视圣经么?除非我们用那作为世人和众天使的标准,即神之道,来检查一切会议,我们对于这许多彼此抵触的会议,就无法分辨了。在这立场上,我们拒绝第二以弗所会议,而接受迦克墩会议,因为后者定了优提克斯不敬虔的意见为有罪,而前者却裁可之。迦克墩会议的这个判断,是由圣洁的人根据圣经而决定的。我们断事时,也效法他们靠那光照他们的神之道来光照我们。任凭罗马教徒,照着他们一向的作风,夸口说,圣灵和他们的会议是分不开的吧。

十、即令最早最纯洁的会议仍有可指责的地方,或是到会的主教虽为智虑明达之士,却被眼前的题目所拘束,而未能将眼界扩展到许多别的事上去;或是他们为主要的事所占住,以致忽略了次要的事;或只因他们是人,就不免于无知和错误;又或有时因情绪激昂而失于卤莽。讲到最后所提似乎最严重的一点,我们从尼西亚会议找着一个很显著的例证。该会议的尊严一向普遍受到,而且理当受到人们最高的敬重。可是首要信条虽受到了威胁,他们虽当与那反对这信条到会标准争执的亚流奋斗,在那些原为要推翻亚流错误而到会的人中间虽最应彼此保持和谐,然而他们竟忽略了当前的大危险,忘记了严肃,谦卑,以及一切礼貌,将争辩搁置,好像他们聚集,是要叫亚流得到满足似的,他们之间起了内哄,不笔诛亚流,反彼此笔诛起来。在会中听到最险恶的控诉,散发诽谤的文章,当时大有要彼此伤害,争论才得罢休之势。幸喜君士坦丁皇帝出来干涉,说,追究他们的生活,乃是在他管辖之外的事,因此,他以赞美而不以惩罚,将他们的卤莽镇压下来了。后来举行的会议,在好多方面可能犯了错误,这并不需多加证明;因凡检阅各会议决议案的人,即可以发现许多缺点,且不提更坏的事。

十一、罗马教皇利欧对于迦克墩会议,不惜责以野心和轻率的卤莽,同时他却承认它的教义是正统的。他不否认这是一个合法的会议,但他毫不犹疑地申明,它可能犯了错误。也许有人想,我努力指出这些错误,恰足以暴露我缺乏判断力,因为我们的对敌承认,教会会议在与得救无关重要的事上可能错误。然而我的这种努力并非是不必要的。因为他们虽然口里不得不如此承认,然而当他们不分皂白地将各会议对各事的决议作为圣灵的训谕强加于我们时,他们向我们所索取的,实多于他们原来所要求的。这种行为岂不是等于说,会议是不能错误的吗?即使会议有错误,我们也不当发现真理,或拒绝同意这种错误吗?我从这些事实上所下的结论乃是:圣灵管理基督徒的虔诚会议,但同时也让它们暴露人的弱点,好叫我们不要太相信人。这意见较拿先斯(Nazianzum)的贵钩利的意见要宽大多了。他说:“他从来没有看见什么会议,有一个好的终局。”因为凡主张一切会议,毫无例外都有不好终局的人,很少给它们留下什么权柄。此处对于省区会议,我们不必另述,因为从大公会议就可以知道,它们应有多少权柄来订立信条,并规定什么是当接受的教义。

十二、但是罗马教徒一旦发现,理智上的一切支撑都不能为他们的主张作辩护,就只好求助于那最后可怜的托辞,说:虽然人的理解和辩护暴露最大的愚蠢,虽然他们存最不义的动机和计划来行事,然而圣经却仍命令我们要顺服我们的领导者(来13:17)。但是倘若我们否认这些人是我们的领导者,又怎样呢?因为他们不能赛过那作先知和良牧的约书亚。且听主任命他所说的话:“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不可偏离你的左右,使你无论往那里去,都可以顺利”(书1:7,8)。因此,我们只能承认那些不偏离主道的人,才是我们属灵的领导者。倘若对一切牧者的教训,我们都该毫不犹疑地领受,主为什么亲口谆谆诰诫我们,不要听从假先知呢?他藉耶利米说:“这些先知向你们说预言,你们不要听他们的话,他们以虚空教训你们所说的异象,是出于自己的心,不是出于耶和华的口”(耶23:16)。主又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7:15)。不然,约翰所警戒我们的也将归于无用,他说“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壹4:1);这一试验即令天使也是不能避免的,撒但和其虚谎更是不能避免了。我们当如何了解主以下的警戒呢?他说:“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太15:14)。这岂不充分说明,最要紧的事乃是,要知道当听从那些牧师的声音,而且知道牧师不都是值得听从的么?所以他们并不能用他们的头衔来威吓我们,叫我们与他们同做瞎子;我们反倒知道,主已特别关顾我们,叫我们不受别人错误的引诱,不管这错误是藏在什么假面具或名称下。因为倘若基督的话是对的,那么一切瞎眼的领导者,不问他们是称为神甫,或主教长或教皇,都只能将随从他们的一同领入灭亡。所以我们既然为这些教训和事例所警告,就不能让任何牧师,主教,或会议的名称——不管他们是自称的或正当的——来阻止我们,使我们不用神的话来考验诸灵,看他们是不是出于神。

十三、我们既已证明教会没有立定新教义之权,现在就要说到我们的对敌所谓教会有解释圣经之权。我们毫不否认。倘若教义上发生争闹,最美好可靠的补救办法,无过于召集真实的主教的会议,来讨论所争论的教义。因为这样由教会的牧师呼吁基督之灵所共同达到的一个决议,较之他们个人在讲道时对会众的宣讲,或是少数私人会商的结果,都要可靠得多。第二,当众主教会商时,他们就能更有效地考虑到应当施行什么数训,并使用什么方式来传达它,免得因意见纷歧而扰乱教会。第三,保罗也曾提出这方法来决定教义上的问题。他虽然给每一个教会一种“明辨”权(林前14:29),但他在较重要的事情上表明各教会应当共同处理。所以虔诚之心也教训我们,倘若有人用新教义来扰乱教会,而事态扩大,有引起分裂的危险,众教会就应当首先召集会议,来检讨所提出的问题,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后,应当宣布一个以圣经为根据的决议,终止会众中的一切怀疑,封闭倔强和有野心的人们的口,使他们不能再放肆。这样,当亚流兴起的时候,乃有尼西亚会议召集,用其权威,击败了那不虔敬之人的恶毒企图,恢复了他所扰乱的教会治安,并伸张了基督的永恒神性,以反对他那亵渎神的教义。过了些时候,当犹诺米(Eunomius)和马其顿纽(Macedonius)掀起了新争端,他们的狂妄又由君士坦丁堡会议用同样的补救方法来加以反对。涅斯多留(Nestorius)的不敬虔有第一次以弗所会议予以排斥。总之,每遇撒但起来攻击教会一体的时候,教会自始即用此法来保全自己的一体。但须谨记,不是各时各地都能产生像在古代神所兴起的亚他那修,巴西流,区利罗等为真道奋斗的人物。我们也当回忆第二次以弗所会议的情况。在那次会议中优提克斯的异端获了胜利。那无可指责的主教夫拉维努(Flavianus),和其他虔诚人竟都被放逐。此外还产生了其他许多同样的罪恶。这是只因为主持会议的,是那好结党的邪恶的丢斯库若(Diascorus),而不是主的灵。但是他们要说,这一个会议不是真代表教会的。我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坚信,真理不会在教会中消灭。虽然真理可以由一个会议压抑,但是主要奇妙地保守它,在他所定的时候再使它兴起,得到胜利。不过我否认会议所批准的每一解释,就必然是圣经真实确切的意义。

十四、但是罗马教徒主张会议具有最后解释圣经之权,还有一个目的。因为他们要藉此种会议中所决定的一切,为圣经的解释。关于炼狱,圣徒代求。私人认罪,以及其他种种愚弄人的举动,圣经并未有一字提到。只因为这些事情被会议的权威所裁可,或说得更正确一点,被容纳为一般的信仰和实行,所以它们就都被认为是圣经的解释。不但如此,即或是会议中所决定的直接与圣经相反,仍被认为是圣经的解释。基督命令信徒都喝他在圣餐中所赐的杯(太26:27)。君士坦思会议却禁止将杯给平信徒,决定除神甫外,别人不得领受。可是这样一种与基督所设立的圣餐直接相违反的事,他们竟想要我们接受为圣经的解释。保罗称“禁止嫁娶,是魔鬼的道理”(提前4:1,3),而圣灵在另一处宣布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他们却一向禁止教牧结婚,还要我们认为这是圣经的本意,其实我们不能想象,还有什么比这更违反圣经的了。倘若有人敢开口反对,他就被指斥为异端分子,因为教会的决议是不得非难的,而对教会的解释加以怀疑,是算为有罪的。我又何必还要说什么,来反对这种极端的胆大无耻呢?只要把它指出来,便是把它驳斥了。他们以教会的权威来认可圣经之说,我故意置之不论。把神的训谕置于人的权威之下,以人的认可来决定其效力,这乃是不值一提的亵渎,何况我已经讨论过这个题目。我只要向他们提出一个问题:倘若圣经的权威是以教会的认可为根据,试问他们能指出什么会议的议决,来证实这一点么?我相信他们做不到。那么,亚流为什么在尼西亚会议中让人以约翰福音的证据来征服他呢?照着我们对敌的论点来说,他很可以拒绝这证据,说它尚未经任何教会会议所批准。他们提出古时一个目录,称之为圣经正典,说这是出于教会的议决。我再问,这正典是在那一个会议中编定的。对这个问题,他们不能回答。然而我愿意再请教,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什么正典。因为我知道古时的作者对它并未完全同意。若是我们以耶柔米的见证为重要,那么马加比传上下卷,多比雅书,和传道经等等,都只能算为次经;那又是我们的对敌所不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