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基督的身位

弥赛亚基督 使徒保罗和法利赛人扫罗最大的不同,在于使徒保罗对耶稣有新的看法。使徒保罗其他一切观念——他的救赎观、律法观、基督徒生命观——都取决于他对耶稣的新看法。保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主之前,他必定早已熟悉基督徒对耶稣那几项基本看法。其中最首要的一项是:耶稣就是犹太民族引颈渴望的弥赛亚。往大马色路上的经历,使保罗相信这项看法是正确的。『保罗正在这一点上与犹太教分道扬镳:保罗相信拿撒勒人耶稣是弥赛亚,也相信所有因此而衍生的意义。』

      乍看之下,耶稣的弥赛亚身份,在保罗思想中似乎不甚重要。有些学者根据比较保罗和符类福音作者对Christos(基督)一词的不同用法:在符类福音书中,Christos(基督)几乎全是头衔,很少是专有名字;但在保罗书信中,Christos(基督)却已经完成了专有名字,显示出相当后期的发展。上述学者于是认为,耶稣是弥赛亚这件事,不是保罗神学的重点。泰莱(V.Taylor)认为,在保罗书信中,Christos 一词只有在一处经文用作头衔:『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犹太民族)出来的』(罗九5)。另外有些学者认为还有三、四处经文,Christos(基督)一词可能也作头衔解。例如:罗十6;林前十4,15,22;林后四4;五10。无论如何,Christos绝大部份已经变成了专有名称。

    符类福音中经常出现的,最简略的信条:『耶稣是弥赛亚』,在保罗书信中已完全不见。保罗书信经常使用的反而是『耶稣基督』,及更完整的措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库尔曼(Cullmann)指出:保罗有时候把基督放在耶稣上前,成为『基督耶稣』,显出保罗清楚知道基督这头衔不是很恰当的专有名字。Christos从头衔转化成专有名字,可能是在外邦教会中发生。 因为 Christos一词对外邦信徒而言,会是没有意义,没有任何宗教内涵的字眼。使徒行传十一26记载:『门徒称为基督徒(Christianoi),是从安提阿起首。』暗示Christos已经被视为专有名称了。

    保罗没有经常提及耶稣是弥赛亚,这事实决不眨抑耶稣是基督的教义在保罗神学中的重要性。耶稣是基督这措辞虽然在保罗书信中不多见,但耶稣是基督这观念却比比皆是。前面我们曾经讨论过,律法主义者扫罗之所以归正成为使徒保罗,是因为他知道耶稣就是弥赛亚。然而,因保罗是从荣耀高升的主这角度认识耶稣是弥赛亚,所以保罗彻底重新注解弥赛亚的身份及弥赛亚的职任。然而,耶稣仍然维持传统属于弥赛亚的职任。他的降临配合以色列的救赎历史、诸约、律法、与诸应许(罗九5)。弥赛亚的降临成就了神借着众先知所赐下的诸应许(罗一2)。弥赛亚的使命是『照圣经所说』的完成(林的十五3)。他保存了犹太人盼望中的末世救赎者的职任。但他还要在荣耀中显现,来建立他的国度(提后四1;帖后一5);他将要作世人的审判官(林后五10)并要用他口中的气灭绝恶人(帖后二8)。事实上,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主要的使命是要在这世界里建立神的国度。

      保罗很少提及神的国度,就像他很少提及耶稣的弥赛亚身份那样,但这两件事实都是保罗思想的法本教义。究其原因,可能因保罗的书信都是写给外邦信徒,而不是犹太信徒。如果我们有保罗写给犹太信徒的信件,我们可能从中看见许多有关耶稣的弥赛亚身份及其国度的话题。我们必须记得,这些论题(弥赛亚王及神的国度)容易引起误解。宣讲罗马该撒以外的王,会招惹叛乱的罪名(徒十七3,7)。

      然而,保罗曾经在一段经文里用基督的国度,或治理的措辞来描述耶稣的整个使命,并且把神的国度和耶稣的复活与救赎相提并论。基督的弥赛亚治理打从他复活开始,其终结则有待『他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5)。借着他的治理,他要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当他的弥赛亚治理完成,他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十五24)。此处神的国度是神的救赎、人能治理,是籍基督整个弥赛亚使命而运作的,要使混乱的宇宙有秩序,完成神整个的救赎计划。这同时有正面及反面。正面,是指复活——那些在基督里的要得生命。反面,是指降服及征服一切反对神旨意的灵界权势和敌对意念。『复活基督的治理不仅是赐福、恩泽教会的治理,也是人能征服灵界权势的治理。』

      在保罗有关神国度的教训中,有现今及将来两者之间的两极性。   在好几处,神的国度是将来要『承受』的末日的福乐(林前六9,10  ;十五50;加五21)。耶稣也曾经论及神的国度是末日要承受的(太五5)。这用语的背景是先知书那承受应许之地的观念(赛五七13;六十21;六一7;六五9),而在新约中,将要承受的乃是将来世代的末日救恩。神的国度现『荣耀』同列,荣耀也是一项末日的概念(帖前二12);而救赎的目标是以蒙召进入神的国度与荣耀的措辞来表达。这国度在耶稣基督末日显现的时候,将要变成可见的国度(提后四1)。神的百姓在这世界里所忍受的患难,是为着神国度的缘故(帖后一5)。如今,患难是必然有的,而且必须忍受;但那些耐心忍受患难的人,将要被算为配得末日拯救的恩典赏赐。这患难不只是消极的顺从,这患难也包括为神的国度劳苦作工(西四11),就是献身于将临国度的服事上,传扬神的国度,并帮助其他人进入这国度。

    虽然神的国度是末日的救恩,但神的国度也是现今的福乐。因着基督已经成就的工作,圣徒已经从黑暗的权势——这堕落邪恶的世代——中得释放,已经被带领进入基督的国度(西一13)。这『基督的国度』并不就等于教会;『基督的国度』乃是基督治理的领域,比教会更大。按理想,所有在教会里的人也都在基督的国度之内;但正如末日神国比蒙救赎的教会更大,因此,此处的基督国度是肉眼看不见的基督治理的领域,人借着信靠耶稣基督得以进入的领域。因此,神的国度主要并非关乎物质事物(虽然物质事物也不右或缺),神国主要乃关乎属灵的事物:公义、和平、并喜乐——内住圣灵的果子(罗十四17)。

    保罗对耶稣弥赛亚身份的了解,包括变更了传统的弥赛亚的范畴,因为耶稣并非像地上的君王那样从政治权势的宝座上治理,耶稣乃是以复活高升之主的身份来治理。他已经被高举到天上(罗八34),坐在神的右边(西三1),如今执掌王权(basileuein,林前十五25)。然而,他的仇敌不再是王国和帝国——神百姓的地上仇敌,他的仇敌乃是看不见的灵界权势。他治理的目标,是要征服所有这些背叛神的仇敌,踩在他的脚下;而最末了的仇敌将是死(林前十五26)。这相当于下面史实:耶稣自己曾经拒绝接受属地的国度(约六15),他曾经明言他的权柄来自更高的境界,他的权柄并不基于属世的权势(约十八31),他曾经指出神国度最主要的仇敌,是灵界的邪恶权势(太十二28 f.)。

弥赛亚是耶稣 就保罗而言,那位『曾经蒙神叫他从死里复活、蒙神高举升天、现今在神右边执掌弥赛亚王权』的,毫无疑问地就是拿撒勒人耶稣本身。现代神学有一种争辩,就是有关『历史的耶稣』与『高升的或信息宣讲中的基督』。这种争辩往往叫人看不清保罗的思想,因这种辩论妄图叫保罗回答一些他未曾怀疑过的问题。现代学者发现:保罗没有提供有关耶稣生平的资料,他不太关心耶稣的生平、言论、和作为,他实在完全不关心『历史的耶稣』,他只关心『神话式的』、神性的、道成肉身的救世主。现代学者对上述发现耿耿于怀。有些学者从极端鉴别学的角度来处理这问题。他们认为:那历史的耶稣,我们几乎已经无法辨认,已经被基督徒的信仰所歪曲、遮盖,把一位犹太先知变成一位肉身的神明。另外有些学者则认为:根本上从来未曾有过一位『历史的』耶稣,一位只是人而已的耶稣。四福音书的耶稣被描述成自觉为神;而这就是历史耶稣的真确描述。保罗知道一些有关耶稣生平的遗传(林前十一23 ff.);但因保罗自己对耶稣的经历,并非对历史耶稣的经历,而是对高升之主的经历,因此保罗能够在圣灵引导下,讲出耶稣神性位格的含意。

      无论如何,有件事是清楚明白的。对保罗而言,高升的耶稣就是拿撒勒人耶稣。保罗知道耶稣是以色列人(罗九5),是大卫的后裔(罗一3),是活在律法之下(加四4),有一位兄弟名叫雅各(加一19),是个贫穷人(林后八9),为神真理作了犹太人的执事(罗十五8),有十二个门徒(林前十五5),曾经设立最后晚餐(林前十一23 ff.),被钉十字架、埋葬,并且从死里复活(罗一4;林前十五4)。

      保罗也熟悉有关耶稣性情的遗传。保罗论及耶稣的温柔与和平(林后十1),他对神的顺从(罗五19),他的忍耐(帖后三5),他的恩典(林后八9),他的爱(罗八35),他的完全虚己(腓二6 f),他的义行(罗五18),甚至他的无罪(林后五21)。学者安德鲁斯(E.Andrews)指出,保罗上述这些描述必定是可靠的历史事实,因上述这些性情并非从任何已知的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构思中引申出来的;『因为并无任何犹太作品或犹太期望(包括「耶和华之仆」甚至也没有)能够提供保罗一位如此温柔、怜悯、慈爱、和恩慈的人物之轮廓。』

      上述这些历史耶稣的点点滴滴,虽然的确出自保罗手笔,然而,为什么只有一鳞半爪、轻描淡写?为什么保罗似乎不太理会耶稣的生平事迹:他的讲论与他的作为?

      布特曼(Bultmann)以为,保罗对救赎事件的看法,必定单单建基于『信息宣讲』(Kerygma),完全没有过往史实的基础。可是,布特曼这个看法,经不起哥林多前书十五58的考验。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在确立耶稣复活的可靠性时,诉诸了许多日击的证人。

      历史耶稣对保罗的影响这问题,其答案乃在于:福音的本质,并耶稣与保罗在救赎历史中的相互位置。

      耶稣信息的核心,是末世神国在耶稣本人及其事工里的将临和临在。耶稣的讲论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话语的智慧、伦理、或宗教内容,乃是因为借着这些话语,人要面对神大能的治理。耶稣的作为之所以重要,乃是因为这些作为是神在人中间行事的工具,要带给人释放与拯救。神的国度就在耶稣本人身上活动与临在。耶稣其人其事的意义是:在基督里神借着耶稣,救赎性地在历史之内临到世人、寻访世人。事实上,耶稣自觉:不论在他的事工、或在他本人里,他都与神独特为一。

    保罗的信息宣讲基本上和耶稣的一样,就是:神在耶稣其人其事里,已经临到世人、寻访世人,带给他们弥赛亚的救恩。但是有一项很大的分别。保罗身处十架与复活成就之后,因此他能够看见一些耶稣以前从未曾教导的事情:耶稣受死和复活的末世意义。耶稣受死和复活所含的基本意义,与耶稣的生平、讲论、和作为所含的基本意义相同:神救赎性治理的临在与神的寻访。保罗了解,若没有十字架与空坟墓,耶稣一生所成就的就不完全。虽然神国福乐临在耶稣的讲论与作为中,但神国最大的福乐乃是胜过死亡,并恩赐生命;而这最大的福乐唯有借着耶稣受死与复活才能完成。再者,正如我们已经了解的,不论耶稣或保罗,神的国度总不是政治势力,而是神大能的临在,要灭绝天空邪恶的权势,解救人脱离撒但的奴役辖制。虽然这是在耶稣的生平和事工中成就,但保罗看到在这场争战中,耶稣受死和复活成就了更巨大的胜利。

      一点也不错,当耶稣在地上的时候,将来世代的权能临在他那历史内的身位里,因此这些权能的彰显也就囿于他身位的临在。神国的权能只有借耶稣并耶稣特别差派委任之人的施展。然而,耶稣复活之后,当耶稣已经『被立为上帝的儿子,具有大能,按照圣善的灵借着他的从死里复活』(罗一4,另译),当他(他曾经是大卫的后裔,也是亚当的后裔)已经借着高升成了赐人生命、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那曾经居住并运行在耶稣历史内之身位里的来世权能,现在借着耶稣的高升并圣灵的降临得以扩展,从历史的时空规限中得释放。将来世代的权能可以叫所有信徒经历,且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就是保罗写『神的国是「在圣灵中」的义、平安、和喜乐』(罗十四17,另译)的真正意思。这些福乐不再受耶稣在地上的肉身临在所局限。

      换句话说,借着耶稣受死与复活,历史那稣其人其事的整个末世意义,不单只因而永存不朽,更是因而大大扩展。因此,当保罗传讲耶稣受死、复活、与高升的末世意义时,他是在传讲耶稣生平、讲论、与作为的全部意义,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保罗之所以较少提及耶稣,并不表示他对耶稣没有历史或神学的兴趣,乃是由于在救恩历史的揭示进程中,保罗处身的实际位置。历史耶稣的全部意义,都包含在(并且大大扩展了)高升基督的宣讲中。

      讨论有关耶稣与保罗的问题,不能不仔细分析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五16的申述:『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kata sarka(凭着肉体)认人了;虽然 kata sarka 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许多学者认为,这节经文是着意对比『历史上的耶稣』和高升的基督;『是那称为基督的耶稣之地上一生的价值,与他现今地位的互相对比。』不久以的,布特曼对比Christos kata sarka(按着肉体的基督)和『信息宣讲』(Kerygma)中所传讲的基督。布特曼认为,基督徒的遗传几乎完全掩盖了历史的耶稣。再者,布特曼的神学立场导致他说:基督徒的信仰不知道、也不需要历史的耶稣。他讥诮那些保守的鉴别学者,如痴如狂要从福音鉴别学的烈焰中抢救一位历史的耶稣,他认为他们的努力是滑稽的,因为他们试图寻回 Christos kata sarka。然而,Christos kata sarka对信仰毫无关系。布特曼毫不理会、也不想知道耶稣的心思意念,因他认为这样的基督只是过往的历史现象,对信仰不能有任何价值。唯一对信仰有关的,是那位在『信息宣讲』(Herygma)中面对人的基督;至于那位Christos kata sarka就必需留在第一世纪里了。

      如果按照布特曼这种释经;我们事实上面对两个基督:一个是Christos kata sarka——那位活在历史之内、在巴勒斯坦活过的耶稣;另一个是完全不同的Christos hata Pneuma(按着圣灵的基督),是教会和保罗所传讲,已经复活、已经高升了的那位。历史科学关注的是『按着肉体的基督』,而基督教信仰关注的是『按着圣灵的基督』。布特曼开诚布公的说,历史上的耶稣与『信息宣讲』的基督并无任何连系,因为从四福音与保罗书信看来,信息宣讲的基督都  是神明(即『神话式』存有)都不是『历史的』人物(即人类而已)。只有耶稣与教会的讲道有连系;因为耶稣是教会讲道的最初源头。

      上述这种解释法是现代化解释法,歪曲了保罗的思想。布特曼承认。哥林多后书五16正确的释义,是把Christos kata与动词相连,而不是与名词相连。他承认,保罗是说;按着肉体『认识』保罗不是在说;按着肉体的基督。虽然布特曼也承认这种释义才正确,但他坚持认为这实在无关紧要。因为『按着肉体去认识的基督』就是「按着肉体的基督」。』这种说法就这位现代学者而言也许不错,但这不是保罗的意思。批评布特曼的一位学者曾经写道;『划分、区别 Christ-os kata sarka与Christls kata pneuma不是保罗的馊主意,如此划分是那些不了解保罗的解经家想出来的糟糕透顶的权宜之计!』真相是;布特曼以为 Christos kata sarka 这句话是指那位活在历史之内真实的耶稣;其实,保罗这句话不是这个意思,乃是指他曾经对那真正的耶稣有完全错误的了解和错误的描述 。若kata sarka 去了解,基督是亵渎僭称弥赛亚,干犯律法的人。就是这种针对耶稣错误的了解,导致犹太公会要求钉耶稣十字架,也导致扫罗迫害教会。唯有当保罗的眼睛被圣灵光照、开启时,他才能认识历史耶稣的庐山真面目——神的儿子弥赛亚。现代神学家把『历史的耶稣』看作是一位传讲世界末日即将降临的犹太启示文学式先知,但他不可能是为我们的过犯受死,又为叫我们称义复活(罗四25)的神子。就保罗而言,现代神学家的这种认识,不啻是Christos kata sarka——对那位确曾在历史中活过的耶稣的一种歪曲、错谬的了解。保罗认为,唯有圣灵能帮助人正确了解在历史内确曾发生过的事情。

主耶稣 不仅在保罗书信里,也在整个外邦基督教会中,对耶稣 的称谓最常用又最具特色的,就是kyrios(主)。要进入教会的团契相交中,就要借着相信基督的复活,并且承认基督的主权(罗十9)。保罗传讲的核心就是基督的主权(林后四5)。这项认信,在保罗众教会中的重要性,曾用这句话明白公告出来:『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保罗显然不会指:除非被圣灵默感,不然无法说出这几个字辞(见太七21)。保罗的意思乃是:人若由衷宣认基督徒信条,便显出讲的人是被圣灵感动的。这就是基督徒最明显的标记:认信基督的主权(林前一2;参徒九14,21;廿二16;提后二22)。

      这项认信有双重意义。

      首先,这项认信反映出认信者的亲身体验。他宣认耶稣是主,因他已经接受耶稣基督为他的主(西二6)。他已经进入一项崭新的连结,他承认复活、高升的耶稣对他的人生有绝对的主权及治权。世界上有许多其他的权势——有称为神明的,也有人间权势;但信徒仅只承认一个最高最终的权势可以主宰他的人生——『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林前八5一6)这个权势并非外加高压强制的权势,乃是认信者欢喜领受的权势。他借此进入与复活高升之基督亲身的连结之中。

      这种关系不仅亲身及个人;这也是教会整体享受的关系。这可从一类经常使用的措辞得见,例如:『「我们」的主耶稣基督』(28次),『我们的主耶稣』(9次),『耶稣基督我们的主』(3次)。借着认信耶稣是主,认信者加入那些已经承认耶稣主权者的团契里。

      认信基督主权不仅表明个人的委身而已,因这种个人委身的本身乃奠基于一项更重要的先存事实:耶稣是宇宙的主宰。在认信的行动中,认信者不仅宣认与基督有崭新的个人关系,他也在矢言一项信条,就是:由于耶稣受死与复活,他已经被高举,他的主权地位,远超过一切人类,包括死人活人(罗十四9)。他承认耶稣为他的主,因耶稣事实上已经高升,他是高升的主,远超过一切或存在、或虚构的、其他的各种神明、并各种为主的(林前八5一6)。

      腓立比书二5一11那伟大的基督论诗歌,也清楚肯定上述论点。不论这段经文的morphe theou(神的形像)何所指,不论耶稣在其道成肉身中倒空了自己(虚己)一些什么,起码有一件是所有解经家都清楚同意的事实:由于耶稣虚己、顺服至死,神已经赐给他一些崭新

的事物——即一个新名,显示一个新的身份、一个新的地位:Kyrios(主)。全宇宙凡有意识感觉的,都必屈膝在耶稣脚前,耶稣如今已经高升为主。神的受造之物,迄今仍背叛的,将要被制服在神所高举者的脚前。

      Kyrios(主)这头衔很重要,因Kyrios(主)是由四个希伯来子音字母所组成之神的名Yhwh(耶和华、或雅威)的希腊文翻译,Yhwh是旧约圣经中神立约的名字。高升的耶稣居于神自己的位份,统治全世界。神喜悦在他成肉身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身位内,成就堕落宇宙的复兴工作。当世界敬奉基督为主时,世界就要敬奉神。

      因保罗在这段经文里未清楚说明『口称耶稣基督为主』的时间,所以有些解经家认为,这种宇宙性认信是发生在耶稣升天的时候,那时天地一切都向他献上敬拜。但这种解释会产生与林前十五2526所陈述不同的神学观点。在林前这一段经文中,耶稣的治理始自升天之时,而在耶稣复临时达到极致;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不按林前的亮光来了解腓立比书这段经文。耶稣的登上宝座与获赐『主』名,乃发生在耶稣升天之时;但要待耶稣复临时,全宇宙才宣认与降服在这名的主权下。

    这就引至Kyrios(主)名号的基本意义,就是把神的各种职份任务归于耶稣。如果宣认耶稣是主就是得救的话(罗十9),其背景是旧约圣经『求告耶和华的名』的概念。保罗在引用约耳书二32时,他自己清楚表明上述看法:『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因此,我们看见『主的日子』(林前五5;帖前五2;帖后二2)变成『主耶稣的日子』(林后一14),『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林前一8),或甚至『基督的日子』(腓一6,10;二16)。既为主,高升的基督就执行神的君王特权。因此,神审判的宝座(罗十四10)也就是基督的审判台(休后五10)。神要透过基督审判世界(罗二16);并且神透过高升的主治理世界,直到他弥赛亚治理的末了。

      显然的,主权与弥赛亚权是非常类似的,是表达同一件事的两种方式。保罗书信中多讲『主』,少讲『弥赛亚』,究其原因,不是因为保罗不了解弥赛亚身份,也不是因为他不愿意提及那稣是弥赛亚,乃是因为弥赛亚是彻头彻尾犹太人的概念,而且在罗马帝国公开宣讲该撒以外的王(甚至是十字架受死的犹太人的统治)实非明智之举。虽然基督上权的概念在保罗神学涵意中,远溯自旧约圣经,但在希腊世界里,『主』也是饶富意义且能被接受的概念,虽然有按异教多主错解的可能(林前八5一6)。因此,当保罗写说:『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kyrieuse)』(罗十四9 )时,他所说的与他的外一项声言:『因为基督必要作王(basileuein),等神把 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5)两者并无矛盾,也无不同之处。

神子耶稣 保罗有时候也称呼耶稣为神的儿子。耶稣是神的儿子,『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3一4)不少学者认为,上述经文不是保罗始创的,乃是保罗取材自初期教会常用的认信。许多鉴别学者猜测这认信的原始(保罗未加以修改,写在罗马之前)的形式究  竟如何?他们也试图侦察究竟几个字是保罗自己加上去的。有此鉴别学者从这段经文看出一种原始的、保罗之前的、嗣子论派的基督论。耶稣在肉体中曾是大卫的后裔;借着他从死里复活,成了神的儿子。富勒(Fuller)的解释更传奇:打从复活开始,耶稣就被预定要成为复临时那末世的神子。耶稣并非被收养立嗣,他乃是被预定成为末世的审判官。 这完全是空中楼阁,而且这一类论调都奠基于另一项假设——耶稣并不自认为神子。然而,这个鉴别学的假设,并无圣经资料支持,只不过奠基于一项,神学假设。罗马书一3--4这段经文,保罗称耶稣为,神的儿子,是按照肉体、也是按照复活说的关键字眼是『以大能』。『按照肉体』(即:在他地上生涯的形式中),耶稣是『在软弱中的』神的儿子;借着他的复活,在圣灵的领域里,耶稣被 称为『在大能中的』神的儿子。保罗的措辞意味着保罗之前的基督徒,知道耶稣在他地上的生活中已经是神的儿子,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以降卑虚己的方式为神的儿子。值得注意的是,保罗结束这段经文时,称呼耶稣为『我们的主』,因为耶稣成为『在大能中的。神的儿子,正是相当于腓立比书二9的神赐『主』名。于此,神的儿子有两个存在领域:一个是地上软弱的领域,一个是天上大能的领域。因为当神差遗耶稣借着死成就律法所不能成就的(罗八3),那时耶稣就是神的儿子了。他是神的儿子,在『时候满足』时降临,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下,蒙神差遣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

      耶稣为神子的意义,其线索可以从下列事实找到:耶稣的使命包括引领其他人进入神儿女的地位,而这显然是关系方面的事。神差遣他的儿子,叫我们可以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5)。可是,耶稣的儿子身份是独一无二的。耶稣是神『自己的』儿子(罗八3,31),是他的爱子(西一13)。耶稣的儿子身份是一种独特的关系,与任何历史上的经验都不相连,这种关系似乎是『圣父与圣子之间本质的团契。』

      有好几处经文明山显示,保罗相信耶稣不只是历史人物,而且也是一位神。保罗认为耶稣在他地上生涯之前就已先存,甚至与圣父一同创造天地。『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林前八6)『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17 )『首生的』(prototokos)可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在时间上的在前、在先,一个是在地位上的为首、为主。大卫是耶西八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但神『要立他为长子,为世上最高的君王』(诗八九27)。因为保罗没有任何论及先存圣子的产生或造成;又因为基督自己是万有本身借着他而存在的那位;因此,保罗在歌罗西书的『首生的』似乎是指在地位上为首、为主的意思,是  『长子继承权』的位份。基督是一切受造物的元首,也是万有的代理者(代神管理)。基督的创造事工不只包括物质宇宙,也包括所有灵界存有,所有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事物。

      就是这位先存的存有——神的儿子——在神的创世事工上有份,被神差遣进入世界(加四4;罗八3)。下述经文反映出这事件,『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典型经文是腓立比书二6—11,这段经文十分重要,但也是极不容易释义的保罗经文。这段经文主要陈述:基督以神的morphe(形像)先存。他不认为与神同等是一 harpagmon(强夺)。他倒空自己。他给自己取了奴仆的morphe(形像),并且以人的样式降生。他以人的schema(样式),谦卑自己,顺服以致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已经高举他,把他提升到主的位份,远超过一切受造之物。

      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耶稣高升与主权的意义,知道这是指神救赎计划中绝对主权的阶级或地位,是基督以前未曾享有过的。在这方面,有关『升为至高』(hyper—hyPsosen)一辞中hyper之作用的讨论并不重要;不论这是指『神「不单」高举基督』,或是指『神高举基督到至高之处』都无关宏旨。这字的意义,经文的下文有详细说明。基督被高举到圣父自己的位份。

      这段经文的重要难题是:morphe theou(神的形像)是什么?是神性本质——神性?抑或是神性存在的样式——神的荣耀?当基督未拥有与神同等时,morphe theou是否是他所拥有的事物?抑或morphetheou即等于与神同等?Harpagmon(强夺)可以是主动意义,也可以是被动意义。但这句话不太可能是指主动意义,不太可能是指夺取事物、抢劫的行动。如果这字是从被动意义来解释,意指被强夺的事物,那就仍然有两个可能:这事物原本不拥有,而是被强夺过来的(res rapienda);抑或这事物原本就拥有,却被牢牢紧抓不放( resrapta)。我们很难在这两个可能中取舍。

      另外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基督倒空自己,他倒空了那些事物?他倒空了 morbhe theou?如果是这样,他倒空自己的是他的神性(这是传统虚己学派所主张的)?抑或倒空自己的是他的荣耀、神性的存在样式?又或者,如果morphe theou就是与神同等,他倒空自己的是他的与神同等?

      前一段提到,这段经文有两个最有可能的解释,端视如何翻译 har-Pagmon。如果harpagmon是指res rapta(这事物原本就拥有,却被牢牢紧抓不放)的话,这段经文的意思就会是:基督以神的形像与荣耀存在;但基督不以这种与神同等的状态,为应牢牢紧抓不放的事物,基督却借着取了奴仆的形像,来倒空自己那与神同等的状态。

      另一种解释,就是以harpagmon为res rapienda(这事物原本不拥有,而是被强夺过来的)。基督以神的形像与荣耀存在,但他并不拥有与神同等的地位。然而基督不以这种同等为要强夺过来的事物;相反的,基督却借着取了奴仆的形像,也借着谦卑自己甚至到死,来倒空自己。因此,神已经高举基督,并且使基督与神自己同等,借着赐给他神自己的名(就是:『主』),一切受造之物要像敬拜神自己那样敬拜高升的基督。

      很难按客观解经学的基础取舍这两种解释。也许从下述事实可得转捩:这段经文并没有说基督倒空自己『任何事物』。描述虚己一语的是随后的分词:morphen doulou labon——『借着取了奴仆的形像』。这段经文并没有说他倒空自己那morphe theou,也没有说他倒空自己的『与神同等』。我们从其他经文知道:保罗视成肉身的耶稣为神性的具体化身(西一19:『……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西二9:『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这段经文(腓二7)所申述的只是:『他倒空自己,他的虚己是借着给自己取了另外一些事物,就是仆人或奴隶的态度、性质、或形像。』借着成为人,借着进入引至死亡的降卑之路,那属天的神子倒空了自己。

      另一线索可得自基督与亚当之间的隐意比较。亚当受试探的重心是企图攫取与神同等(创三5,『你们便如神』)。亚当试图抢夺与神同等;但基督并不抢夺与神同等。相反的,基督选择虚己的路,不选择扩充自己权势之路。

      从前述两段理由看来,第二种翻译(就是以harpagmon为res ra-pienda[这事物原本不拥有,而是被强夺过来的])比较可取。

      两种解释都没有任何『基督倒空自己神性』的含意。甚至有可能保罗偶尔称耶稣为『神』。罗马书九5直译是:『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译按:中文和合译本同此)这节经文可以有两种译法:一种是视『神』字与耶稣同位同格,这是英文A.V.及R.V.的译法(译按:也是中文和合译本的译法);另一种是在『神』字之前加上句号,使最后三个原文字组成短短的一句颂荣,这是英文R.S.V的译法。(译按:若按中文和合译本译句为例,第二种译法是在『万有之上』后面加上句号,随后一句则译为『神是永远可称颂的』。)我们承认,称耶稣为神并非保罗的风格;可是,此处颂荣并不符合上下文,而且这种颂荣风格与保罗常写的颂荣很不一样。保罗看基督的神性极高,除了直接称基督为神之外,他对基督的神性有极高的描述。保罗有可能在罗马书九5直接称基督为神,虽然这可能只是一时的起意。提多书二13有『至大的神,和(或无「和」字)我们救主耶稣基督』。

      基督虽然是神的儿子,万有和救赎都籍他而有,并且他像圣父自己那样是万物敬拜的对象,但基督却不僭夺神的地位。我们很难否认保罗确曾说过有关圣子最终隶属圣父一类的教导(林前十五28)。如果保罗确曾如此教导,他所说的隶属不是神性方面,乃是职务方面;不是本质方面,乃是统治方面。

      虽然神的儿子基督是成了肉身的神自己,但这并不表示保罗减少了耶稣的人性。他是女子所生(加四4),成为人的样式和形像(腓二7)。保罗在罗马书八3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措辞: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保罗如果说:基督成了肉身的形状来到世间,保罗就有幻影说之嫌,似乎暗示耶稣的人性是不真实的。保罗如果说:基督成了罪身来到世间,保罗就把基督变成罪人了。保罗这个『成为罪身的形状』的措辞,确切地申述基督成了真正的肉身来到世间,基督的肉身和所有的肉身并无两样,只有一样例外——他并没有罪。

基督:末后的亚当 保罗有两段经文提及基督是『末后的亚当』。『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但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十五45—47)。许多解经家根据这段经文,认为保罗接受了一些古老看法:一位从属天世界降临的原始人(Urmensch第一个人类),要释放人类脱离物质世界的拘禁,并要带领人类回归光明与生命的境界。

      我们确曾从当代宗教思想中发明原始第一天人的概念。斐罗(Phi-lo)认为,创社记一27的亚当,和创世记二7的亚当,是两个不同的亚当。创世记一27的亚当,是属天的亚当,是属地的亚当的原型(本物真像),完全没有沾染会朽坏的尘世物质。属地的亚当是用尘土造的,借着神创造的气而成活生生的人。然而,这种两个亚当的思想模式是柏拉图式的,而不是宗教的。那属天的人乃属于物自身(与现象相对)的范畴,只是理性直觉里的事物。就如整个noetos kosmos(纯理性领域)那样,属天的亚当不过作为属地亚当的原型或本样而已。神的思想中必定先有一蓝图,才可能产生一可触摸的实体。属地的亚当是一双重的存有,是由身体(尘土)和心智(或灵魂)两者所组成。斐罗的天人完全与启示或救赎无关。就斐罗看来,人的得救是借着修行,达致以心智克制身体诸欲,以致身体从物质世界中得释放,回归众天使的属天境界。

      黑尔梅文献(Hermetic writings)的第一篇论文poimandres也曾提及一原始第一人。这人不是受造之物,乃是神之子,照着神的形像,他就像神那样,是个心智。这个原始第一人被立为一切受造之物之上;但他却爱上了这受造的世界,因而堕入有形物质的领域,甚至与自然界臻于系连。天人的堕落也就是属地的人的原始,因此属地的人有双重本质:一部份是不朽的(属天心智),一部份是会朽坏的(身体)。Poimandres的原始第一人是为了二元论的宇宙观而有的。

      保罗在林前十五47以基督为『出于天』的人,其实并非来自上述(斐罗、或黑尔梅、或其他当代宗教思想)的观念,也没有上述观念的倾向。保罗这句话可以按照亚当与末世人子的背景圆满解释。『那出于天的人』(林前十五47)并非先存为人的原始第一人;他是那位曾经被钉十字架、复活、而且高升,并且有待从天复临的『人』。这不是原始第一人,乃是相等于保罗的人子(保罗未曾用过『人子』这个措辞)。保罗从来未曾讲过耶稣的先存为人;只有说过他以神的形像先存(腓二6),他是『那出于天的人』,『因为他成肉身时取了我们人的本质,并且在他天上生活中,他继续保有我们人的本质。』他是那『末后的亚当』(45节)由于他的复活高升,他已成了『叫人活的灵、赐生命的灵』(45节),成了新的世代中神百姓的源头。

    罗马书五12 ff.更加强上述的解释。在罗五12,亚当与基督被视为两个家族的头:亚当是他所有后裔的罪与死之源头,而基督乃是所有在他里面的人的义与生之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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