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是

神从烧着但并未烧毁的荆棘中呼召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就问:若以色列人奉神的名质问说,谁打发他来领他们出埃及,他将如何回答呢?神就要他说,是“自有永有”(I'm that I am)的神差他来的(314)。从圣经的上下文就可看出,神用这种直接的引述来命名他自己,这是说到他对他蒙约的百姓不变的信实。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是他们后裔的神,必拯救他们脱离捆绑。然而在神自我启示的背后有他本性的事实。神的存在与其受造物的存在完全不同。神是自我存在的,是不改变的。他是“首先的、末后的”(4144464812),他的本性是纯洁的,唯有他是真实的。

这并不是说,当哲学家田立克解说神是“一切存有的根源”(the ground of being)时,他是对的。他的这种定义有泛神论的含义,但圣经所教导正与泛神论相反。圣经并没有说,神就是宇宙;圣经乃是说,神与他所造的万物完全不同,神所创造的万物有一个起头,而且创造的起源以及继续都在乎神,神是单独存在的,惟独他是“从永远到永远”(902)

神的实有

关于神的实有,有几项所谓理性上或哲学上的证据。兹简述如下:(1)本体论(ontological argument)。从人有神的观念的事实来推论有神的存在。(2)宇宙论(cosmological argument)。此说认为物质的宇宙必须有神为其适当的原因。(3)目的论(teleological argument)。此论坚称世事井然有序,有目的,证明在宇宙中一定有一位最高理智的一位,才能产生如此的结果。(4)道德论(moral argument)。此说告诉我们人寻求一个道德的理想就证明将道德理想付诸实现的神的存在。

至于这些论证的有效性如何呢?哲学家与科学家意见各有不同,我们现在对这些论说无暇置评,我们现在所关切的,乃是论到神的实有,圣经是怎样教导的。

圣经并没有为神的存在辩论,圣经认为神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圣经的头一节就是这么说的。某些传道人往往提到这节圣经时,在神的后面放上一个句点,然后开始对他的听众说,圣经的头一个教训就是有神存在。其实不然!圣经的头一节并不是告诉我们神的存在,乃是说神起初做什么(他的存在早已在我们思想的前提之下了)。神创造天地。

神学家在神的一般启示(在自然界与历史中)与他的特殊启示(在圣经中)间作了一个区分。对于这种区分,我们不能反对。若说前者不能教导我们如何从罪和属灵的死地狱中得拯救,而后者教导我们明了以上所说的重要真理,这是对的。可是,不要以为这两个启示在任何方面都互相抵触;相反地,他们是相辅相成相协和的,这并不是说特殊启示就把一般启示排除了。圣经关于一般启示向我们说得很多,其中所教导的最深奥而重要的就是神创造宇宙。圣经也告诉我们,一般启示给了我们明确的证据,让我们晓得神是实有的。诗191说:“诸天诉说他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使徒保罗说,甚至外邦人也认识神,因为“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120)

神在自然界中启示他自己,这里所说的自然界,也包括人的天性。圣经告诉我们,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127)。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这形象。圣经也告诉我们,虽然这形象由于犯罪的缘故受到严重的损害,甚至大部分丧失,可是在堕落的人中仍保有神形象的痕迹。好象一面镜子摔在地上打碎了,照得不清楚,但它仍是一面镜子。他既没有变成魔鬼,也不是野兽,而仍然是人,因此在他心中有“神的意识”。伟大的教父奥古斯丁说得很对,他说“人既为神所造,要非安息在神里面,他永远找不到安息”。因此堕落的人虽然是全部堕落了,并且不可能去寻求神,然而我们还可以说,他在那里摸索要找到神。加尔文说:“关于神的荣耀的见证,在世界到处都有,然而我们必须自己去把握。因为神用他的能力感动我们,使我们感觉到他,可是我们对他还是无动于衷,在这方面,哲学家称人为一个小天地,因为他在其他受造物以外,还是神荣耀的象征”(1417注释)

简言之,人是有宗教性的。有人说,“人有不可医治的宗教性(incurable religious)”但这种说法不太合适,因为这暗示宗教是一种疾病。最好的说法是,人在本质上是有宗教性(Constitionary religious),这就说明了甚至最不开化的民族都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事实,这也说明了没有一个人始终一贯是无神论者的事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人们常说,在战壕里没有无神论者,这话是多么真实呀!有一故事说到有一个无神论者坚决反对神的存在和其不朽的灵魂。后来他因犯杀人罪被处绞刑,在赴绞刑台时,他就祷告说:“噢,假如有一位上帝,请救助我的灵魂——假如我有一个灵魂的话。”

无怪圣经称否认神存在的人为“愚顽人”(141531)。他否认神在圣经中所说的,他否认自然界和历史所宣称的,他否认他自己的本性对他所暗示的,他否认他明知是事实的事,他这种强力地否认神,证明他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

无神主义

无神主义在今日是非常猖獗的,有很多无神主义是用言语表现出来的,但多半是隐晦的。有些人公然否认神的存在,就象英格索(Robert G. Imgersoll)他向上帝挑战说:如果有上帝,就立刻把我击死。近来又有自称为“基督徒”的神学家,告诉我们神已经“死了”。我们可以强调地说,这些人是无理取闹,不值得我们注意,圣经称他们为愚顽人。还有一点,共产主义的基本教条就是无神主义。

此外,还有所谓不可知主义。他们说,有没有神人不知道,实在说来,也不可能知道,所以根本不用去理神。还有很多人关于神是否存在毫不加以思索,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就好象没有神一样。还有的人只有在患难时才承认有神,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俗语说,“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也就是这个意思。

今日最流行的邪恶之一就是世俗主义,它包含着部分或全部的人生与神脱离。不信神的人完全与神脱离,信者则部分与神脱离。世俗主义就是无神主义。叫一个人的生活完全离神而孤立,就是根本的世俗主义,明显可见也是无神主义。而使生活的一部分脱离神而独立,是比较不太积极的世俗主义,但仍是无神主义。因为神是一位全体主义的统治者,他向他百姓要求完全的效忠。“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1136),凡属神的人“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保留人生活中的任何部分不受神干涉,就是否认他是真神。

偶像崇拜

因为人在本质上是有宗教性的,所以否认神的人不可避免地就有偶像崇拜。不拘人承不承认这一点,拒绝真神的人势必找一个假神来代替真神。

偶像是多得不可胜数,物神崇拜(如拜木、石、日、月、虫类者)、人或兽或天体之形象,已故祖先的灵魂、国家、金钱、娱乐、科学,这一切以及别的东西都受人崇拜。但所有这些偶像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受造物。所有拜偶像的人都是“敬拜事奉受造之物,而不是造物的主”(125)

此外还有些敬拜撒但的人,事实上所有拜偶像的人都是讨撒但使者的欢心,无怪摩西谴责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向鬼魔献祭(1217)。自从人破坏了神当初造人时给人的形象以来,他就按着自己的形象来造神,那就是说,一切偶像都是人想象造出来的。人既然拒绝神有关他自己的启示,他就在那里告诉神他应该象什么。这样做,人就是立自己为神,所以从人堕落以来一直到今天最大的问题始终是:谁是神——到底神是神,还是人是神?

偶像崇拜可以再缩减它的范围,终究说来,一切偶像崇拜就等于拜偶像的人对自己的崇拜,这是通常所谓的唯我独尊。当始祖违犯了神的诫命时,他就拒绝为神,实际上宣布他自己为神,这是罪的本质,这就是背叛神,立自己为神。往往这种背叛,这种自称为神,在言语上已经表现出来了。有些人说,“我不能相信一个三位一体的神,因为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我的理智所不能接受的。”有些人说,“为人的罪而要求流血牺牲的神,亦即叫他自己儿子流血牺牲,在我看来,简直残忍至极。因为就拿我来说,我也不能作如此的要求。”有些人说,“神不能叫人下地狱,因为我自己都不能作这样的事。”有些人说,“神从永远就判定他受造者的一部分人灭亡,这是令人想不通的,因为就是我也不能定这个主意。”以上所举每个例子都拒绝圣经中的神,而以自己代替神,这就是说,每一个例证都是偶像崇拜。

神所颁布给人的律法头一条就是,“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神”(203,申53)。海德堡要理问答解释此诫命时说,偶像崇拜不仅将自己的信靠放在真神以外的任何东西上,也是以这另外的东西代替神。信靠神的善良和他的教会,而不信靠神拯救自己灵魂的人,是一个崇拜偶像的人。那些为得救而信靠神以及他自己的善良或其教会的人也是如此。那些信靠神在死后看顾他们,但又靠自己的金钱、智慧、道德来度此一生的人,也是崇拜偶像的。

第一条诫命的正面要求就是尽心、尽性、尽力地去爱神(65,太2237,可1230,路427)。不爱神而爱他人的人,是偶像崇拜的人。一个把他的爱平分给神与其他人的人也是偶像崇拜的。不要以为神的律法是要求我们把最多的爱给神,剩下的再给我们的邻舍。神的律法乃是要求我们用我们整个本性去爱神,我们爱邻舍是为着神的缘故。那些为自己的荣耀而不是为神的荣耀传道的牧师们,他们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可是,为神的荣耀并为他自己的荣耀传道的牧师,也是犯拜偶像的罪。

每一位神的儿女都应当捶胸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拜偶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