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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的比喻


  全知全能的造物者,可否创造一个他无法掌握的被造物?

  这个议题在基督教圈中,也不是有完全的共识。大略像一条绳子的两个极端,一端称为“预定论”、一端称为“自由意志论”,而大部份人就在两个极端的中间摆荡。目前,就我所知,大部份的人都略略偏向“有限的预定论”。以下就略略的说明“有限预定论”的看法。其实,关键就在于那个“掌握”的意义为何。

  全知与全能,其实都是人们用人类的语言去描述造物者存在的一种“成果”,说起来有点像“瞎子摸象”。象的本体既然不是能够用“柱子”、“墙壁”、“绳子”等事物来等同,那瞎子所摸出来的结论是在某方面近似象的本体,却又不能完全代表象的本体,这种状况也就不至于很奇怪了。

  同样的,人类的语言所能表达的“全知”、“全能”、“爱”、“光明”...。等等,本质上也有这种问题,除了“『全能』的定义错误时,那种『全能』是不可能存在的”这类的语言迷思之外,太过想用人类语言来构筑上帝属性的全貌,终究是无法拼凑出上帝的全貌的。面对我们所不一定能掌握的存在(例如:另一个人、鬼神等等),聆听可能远比推论来得重要。当然,这是一种信仰语言,除非我们先认定造物者存在,否则“多聆听而少推论”的建议就没有意义了。

  至于“全知全能的造物者,可否创造一个他无法掌握的被造物?”。少数人认为“可能”(透过重新诠释圣经中对“全知”的说明),大部份人则认为“不能”,但那种“掌握”与我们一般说的“掌握”不同。因为圣经中同时说明上帝的预定、预知,也要人攫去疡、努力去学习.....亦即“上帝的主权”与“人类的责任”在圣经中是并行不悖的。在这点上,人可以作一个信仰抉择,有人疡不能接受这种与逻辑不符合的“上帝属性”,有人愿意当这是一个奥秘,作进一步探讨。我就以后者的态度继续说明下去:有一种称之为“基于预知的预定”或说“任凭式的干涉”的理论来说明为何圣经中同时出现“上帝主权”与“人类责任”的立论。

  “基于预知的预定”或说“任凭式的干涉”,是说“上帝的预定结果跟人的自由意志疡结果是一致的”,或者说“上帝预定你疡的那个结果,而且上帝不干预你的疡”。这种立论承认上帝的主权,因为他有能力干涉我们的决定,但他决定不干涉,不干涉(任凭)的干涉,也是一种干涉。这种立论也同时承认人的责任,因为上帝不去左右人的自由疡,因此人必须为自己的疡负责任。这种立论也有圣经根据,因为罗马书与其他地方都说上帝“任凭”人作许多事。

  “那最后的结局上帝总该知道了吧?我们再怎么自由,而上帝只要掌握最后结局,我们不也是等于已经被『命定』了吗?”。这点,我愿意回到圣经来看“全知”(就像之前回到圣经看『全能』一样),圣经中那里有说上帝的全知是“怎样形式”的全知?那里有说上帝的“掌握”是怎样的掌握?

  我们通常认定的“知”是“结局固定”,而我们可以去理解、发现那个已经固定的“最后结局”。但上帝的“知”为什么不能基于一个尚未完全确定的结局?而“全知”是表达上帝对结局的各种变化随时可以掌握?以圣经的记载来看,上帝的全知是关乎他“对所有事物资讯的掌握能力”,而非关乎“结局已经命定”。也因此,圣经提到的审判,从来没有用上帝的“预定”或“预知”来审判,而是老老实实的用人的实际行为来当审判标准。因为人的结局很可能根本没有定论。

  简单的说,当我宣称“随便吃,我的钱足可以全付清”,不一定表达我已经计算过一桌饭菜的最后金额,而是宣称我的财力远超过一桌饭菜的价值。即使饭菜的价值可能有变化,但都一定在我的财富能力以下。同样的,上帝的全知,不一定是“命定”,也不一定是人类的命运已定,而是指着上帝对所有事物的掌握能力,那种“掌握”,不必结局确定才能有效施行。

  讲这些,可能有“宣称大象长的像一根柱子”的危险,还请网友别把我的话当成基督教教义,这仅仅是我近来研读圣经与一些书籍之后,小小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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