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李文斯敦与海外宣教


  
  I.引言:宣教还是侵略?
  这一课的主题是十九世纪的海外宣教运动,我以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为本课的主角,并非对他个人的宣教事业特别感兴趣,或者认为他在海外宣教运动中缔造了无可比拟的成就,只是以他为一个例子,藉以解说十九世纪海外宣教运动的某些特徵与现象:故有关他的生平事迹只占全文篇幅约三分之一,本课的重点则在介绍海外宣教运动及其产生因素,其中宣教与帝国主义扩张的关系,是一个既敏感却又必须正视的课题。
  如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许多国家的基督教教会一样,华人教会也是十九世纪海外宣教运动的成果。这宣教运动建构了今天更正教世界的面貌:将原本仅限於欧美一隅的宗教,变成遍布全球的普世宗教。从这个角度看,海外宣教运动对基督教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毋庸署疑的。坊间有关宣教运动与宣教历史的论述,几乎都只是一面倒地肯定、表扬;但是,这运动不是纯粹宗教事件,却与十八、十九世纪欧美国家帝国主义的扩张(所谓新帝国主义)无法分割。经由这宣教运动产生的亚、非、拉的教会,日後大多深受民族主义问题的困扰,中国教会便是其中一个极佳的例子。昔日,国人指摘基督教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而今天在许多人眼中,基督教仍是不折不扣的洋教。从李文斯敦身上,我们就可以看见宣教运动与帝国主义扩张(也就是宗教与政治)之间某些微妙的关系。II.第二次大觉醒运动。
  促成海外宣教运动的信仰背景是第二次大觉醒运动(The Second Awakening)。第七课所描述由英国卫斯里约翰所推动的奋兴运动,被称为第一次大觉醒运动(The First Awakening);在十八世纪末(1785)至十九世纪初的欧洲和美国,另一奋兴运动又告发生,期间延绵了三十多年,由於它对社会与文化均有明显的影响,故亦称为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对这场奋兴运动的结束时间,学者意见不一有说是 1825年,也有说是 1830年。事实上,要清楚界定一个运动的开始及终结日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举例而言,在香港第三波灵恩运动究竟完结了没有?在甚么时候终结?这是很难获一致公论的。所以,我们亦毋须过分计较这运动的肇始和终结的准确年份。

  A.革命时代的来临。
  在这里先介绍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的背景。
  1760年的美国独立革命与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是两件震撼欧洲、影响深远的政治事件。法国大革命提出民主政治的口号,推翻君主制度,迈向共和政制,民主政体的雏型逐步形成。虽然民主政治的发展未因某个单独的政治事件便一蹴而就,譬如法国在革命後不久便遇上拿破仑的复辟;但民权取代君权,却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第七课已略为提到,法国大革命具有强烈的反教权主义的倾向。事缘当时基督教会与统治阶层有密切的关系,套用现代的说法,教会成了社会建制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以,教会不独因与罗马教廷的海外关系而为民族主义者所敌视,也因与统治者的关系而被革命者视为既得利益者,成了要打倒的对象。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特别是所谓恐怖统治时期(Reign of Terror),教会产业被没收,教士被羞辱,教会前景极其暗淡。革命以後,倡议教会国家化、主张政府约制教会的加利坎主义(Gallicanism)在法国全面伸张。加利坎主义早在十七世纪盛行,此时期更成了社会共识。
  反教权主义的影响不限於天主教国家,也直接威胁基督教国家中教会的地位,例如基督教在英国便具有国教地位,君主为教会的当然元首,故反教权主义的革命思想在英国亦引起政府与教会很大的恐惧。事实上,英国的宪制宗教改革亦与民族主义及君权的抬头有密切的关系。保守的圣公会高教派牧职人员,为了抗拒革命与自由主义的潮流,巩固圣公会的体制和传统,乃在十九世纪推动牛津运动(Oxford Movement),批判神学及政治的自由主义思想,而这两种自由主义的关系颇为密切。

  B.英国福音主义运动的影响。
  福音主义运动在英国、苏格兰、欧洲大陆的北欧三国、德国西南部的乌腾堡(Wurttemberg)与巴伐利亚(Baravia),以及瑞士、荷兰等地,都有相当大的影响,这里不拟逐一介绍,而集中介绍英国的情况。
  1.福音派人士继起。
  在第七课我们看到,卫斯理约翰所推动的复兴运动在英国造成广泛的影响。但是,福音主义运动却非完全由卫斯理约翰个人主导,而是在许多奋兴布道者的努力下,配合为数更众的自发性读经和祈祷连动而产生的。此时期不少牧者与信徒受福音主义薰陶,成为福音派(evangelicals)。1785年,英国国教一万六千名教士中,只有三百人自称为福音派;但在1830年,一万八千名教士中,已有三千名福音派;不到五十年,福音派牧者有近十倍的增长。再越二十年的 1850年,在相同数量的教士中,更有六千人自称为福音派。
  这时期的福音派,虽然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後的福音派有许多类同之处,但他们关心的不是教义的正确与否,而是信徒个人的生命素质与教会的福音使命等实践性课题,其特徵是强调宣讲、信徒生命的重建、藉福音改造社会与人生。他们不甘受教会组织与制度等框框的约制,不满足於承担主持礼仪等传统教士的职责,而愿意从事生命培育的工作,以福音去改造人。
  这些福音派教士大部分不属於循道派,也未受卫斯里约翰的影响;他们信仰上的改变主要是透过当时的祈祷和读经运动而逐渐产生的。其中一位较著名的是牛顿约翰(John Newton, 1725-1807),他原为奴隶贩主,却不幸沦为奴隶;後来皈依基督。彻底悔改,担任英国教会教士,写下不少如[奇异恩典] 等极负盛名的圣诗,记述福音信仰对他个人生命的奇妙改变。
  另一位福音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西面( Charles Simeon,1759-1836)。他在剑桥大学毕业後,在剑桥圣三一堂牧会;他笃信福音信仰,且成为剑桥福音主义运动的领导人,对学生和信徒影响很大。他参与一个由圣公会的牧者与平信徒组成的差会:[教会传道会0(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它本身并非圣公会官方的传教组织,但很早已派遣传教士来华,在差传工作上有很大贡献。
  西面亦成立[伦敦犹太人会](London Jews Society),专注向犹太人传教。他所成立并以他命名的[西面基金] (SimeonTrust),目的在筹集款项以资助福音主义的事工发展;当时教会不肯拨款资助新兴的福音事工,所以他们必须另辟财源,故这个基金对福音主义运动有很大的贡献。
  值得一提的,还有英国福音派的平信徒主将威勒伯福士(William Wiberforce,1759-1833),他同样在剑桥接受教育,曾任国会议员,积极从事反奴隶运动。他是[克拉判派] (ClaphamSect)的成员。克拉判派由一群富有的英国福音派平信徒组成,他们致力向有钱阶层传福音(这与卫斯理约翰专门向穷人传道的路线不同),在社会上层发挥福音的影响力;他们办的刊物:《基督徒观察者》(Christian Observer),专门为上层人士而设。除此以外,克拉判派还努力在政治层面发挥作用,改变政府那些违反信仰精神的决策,他们成功地在1807年废止英国的奴隶贸易;1833年,此法令更适用於所有英国殖民地。威勒伯福士本人亦协助促成教会传道会及[大英圣经公会] (The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Socicty)的建立。这些教士与平信徒的共通之处是:他们个人的生命先被福音改变,然後志切用福音改变他人。对他们而言,福音主义的关键处不在於坚持某个教义上的传统说法,而是强调福音的实用价值及实践,行动比理论更重要。
  2.其他教派的发展。
  至於早在十八世纪脱离圣公会自立门户的不奉国教派,如长老宗、公理宗、浸信宗、循道宗与贵格派(Quakers)等宗派,此时都有相当大的增长。据统计,1850年,英格兰约有一半人口为非圣公会信徒,他们加入天主教或不奉国教派的教会,可见人数增长之快。基本上,公理宗与浸信宗受奋兴运动的影响最大,教会增长最快;长老宗因受清教徒较严谨的属灵传统所拘束,所以便较少受到强调宗教感情自由流露的福音主义所影响。在 1790年代中期,循道宗於约克郡(Yorkshire)有一次大复兴,主要由家庭祈祷小组推动,宗派人数由1791年的六万人急增至1830年的二十五万人。至於贵格派,不少信徒亦受旧兴运动的影响,回到主流教会的阵营去。
  1790年代开始,英国出现一个广泛的祈祷运动,不少信徒投入参与,一方面为教会复兴祈祷,另方面也为海外的宣教事工祈祷,这是促成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的原因。

  C.运动的发生及扩展。
  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出现前,美国颇受法国大革命反教会的气氛所影响,特别因为独立运动所针对的其中一个对象,是与英国政府紧密挂钩的圣公会。而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对不少新大陆的知识分子也产生相当的影响,自然神论与独神论〔亦称一位一体论(Unitarianism),持理性主义的神观,反对三一论。相信只有一位上帝存在,拒绝基督及圣灵的神性,强调上帝乃是一个普遍的仁爱法则,高举人的理性与自由]广泛蔓延,成了当时的主流信仰;不少美国独立运动的领袖如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均是自然神论者,这是广为人知的事实。如同欧洲一样,美国教会面对普遍属灵低迷的境况;但就在这时,美国东部默默地酝酿著属灵的复兴。
  1.始於东北部。
  美国的奋兴运动始於1792年,在1798年已广泛蔓延至全国。
  奋兴运动首先在新英伦的大学校园里发生。促成第一次大觉醒运动的主将是爱德华慈(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改革宗重要神学家)。他的外孙德威特(Timothy Dwight, 1752-1817)自1795年起担任耶鲁大学的校长。在他的领导下,耶鲁大学发生一次属灵复兴。 1802年,全校有三分一学生皈依基督教,或得著重生的经历,信仰复振;受影响的学生包括推动日後奋兴运动的道家尼杜顿(Asahel  Nettleton?1783-1844)、庇察?
  (Lyman Beecher 1775-1865),与神学家泰勒(NathanielWilliam Taylor?1786-1858)等。
  第二次大觉醒运动随十八、十九世纪美国的西渐运动(Westward Movement,往西部拓荒的移民潮),逐渐普及全国。西渐运动是继独立运动後美国建国史上最重要的一页,开拓者自东徂西,直至贯通全洲;教会随开拓者的脚踪往外扩张,藉奋兴运动所带来的宣教动力,向散落在广袤土地上的不同群体进行布道。
  Ridge)举行,估计有一万至二万五千人参加。循道会与浸信会在黑人中间的传教工作也颇成功,在 1800年代,此二宗派只有5%为黑人信徒;但到了1820年代,则上升至25%。

  D.影响1.平信徒四起十八、十九世纪是一个革命的时代。革命强调民主与平等意识,法国大革命的口号便是平等、自由与友爱。这些新兴思想对教会的体制造成了冲击,愈来愈多人对教会由牧职阶层主宰而感到不满,特别是那些受过教育的中产阶级的平信徒,他们期望在福音事工上有更多的参与,甚至拥有发言权和领导权。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是一个扭转教会整体面貌的运动,从某个角度说,这是教会平民化(或称平信徒运动(lay movement》的重要进阶。卫斯理约翰虽然曾受神学训练,且经圣公会正式按立,但在他所倡导的循道主义运动中,大多数传道者却并非受按立的牧师,这些人有热心和能力,却不受教会编制的安排调遣,他们随圣灵感动,按个人恩赐,四出从事布道工作,成效美满。
  尽管他们是全时间奉献作传道工作的,但根据当时的观念,一个平信徒如未曾接受正规神学训练、未为有体制的教会雇用、未经按立的,他们仍是不折不扣的平信徒。平信徒与全时间事奉与否无关,只关乎是否隶属於教会认可的教职阶层。举例说,十九世纪美国奋兴运动一位重要领袖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1875),便是一位全未受过神学训练的平信徒。
  大奋兴运动是由平信徒所推动的。这些人大都来自教会中的商人阶层与专业人士,他们并非一般出身基层的平民百姓,而是藉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获利丰厚的资本家。在社会上,他们不甘心被少数贵族垄断一切,要求分享政治及社会权力;他们不愿接受教会里的建制,包括教会组织、宗派礼仪、神学教义等约束,要求自由地实践信仰。他们成立超宗派、跨宗派或无宗派的福音机构,推展各样事工。他们将事工范围定位於某几项如布道、服务等专业上,这些工作都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神学讨论)挂不上钩,故毋须牵涉到传统的教义和礼仪,更用不著受过训练的专职教牧人员负责。
  2.新兴事工的发展。
  没有宗派、教义及礼仪等框框限制,奋兴运动遂能凝聚不同宗派的信徒力量,为联合事工目标而奋斗。我们知道,宗派与宗派间谈合作或合并,往往是难於登天的事;惟是个别信徒走在一起,商讨筹办某个联合活动,困难程度使大大减低了。事工合作较组织联合为容易,超宗派的事工合作又远较跨宗派的事工合作容易;信徒若能打破宗派藩篱,直接在事工上谋求合作,便能缔造一个又一个效果艮佳的群体见证。这些联合事工大幅度改变了更正教的面貌,塑造今天基督教会的模样。
  福音机构推动各种社会改良与救济事业(如禁酒运动、解放奴隶运动)外,主要承担两种事工:青少年事工与海外宣教;这两种事工都是新兴的,不易为个别宗派与堂会独力承担,故由福音机构统筹倡办,亦是顺理成章的事。
  青少年工作是工业革命、社会都市化後的新生事物。工业化吸Ridge)举行,估计有一万至二万五千人参加。循道会与浸信会在黑人中间的传教工作也颇成功,在1800年代,此二宗派只有5%为黑人信徒;但到了1820年代,则上升至25%。

  D.影响。
  1.平信徒四起。
  十八、十九世纪是一个革命的时代。革命强调民主与平等意识,法国大革命的口号便是平等、自由与友爱。这些新兴思想对教会的体制造成了冲击,愈来愈多人对教会由牧职阶层主宰而感到不满,特别是那些受过教育的中产阶级的平信徒,他们期望在福音事工上有更多的参与,甚至拥有发言权和领导权。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是一个扭转教会整体面貌的运动,从某个角度说,这是教会平民化(或称平信徒运动(lay movement》的重要进阶。卫斯理约翰虽然曾受神学训练,且经圣公会正式按立,但在他所倡导的循道主义运动中,大多数传道者却并非受按立的牧师,这些人有热心和能力,却不受教会编制的安排调遣,他们随圣灵感动,按个人恩赐,四出从事布道工作,成效美满。
  尽管他们是全时间奉献作传道工作的,但根据当时的观念,一个平信徒如未曾接受正规神学训练、未为有体制的教会雇用、未经按立的,他们仍是不折不扣的平信徒。[平信徒]与全时间事奉与否无关,只关乎是否隶属於教会认可的教职阶层。举例说,十九世纪美国奋兴运动一位重要领袖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1875),便是一位全未受过神学训练的平信徒。
  大奋兴运动是由平信徒所推动的。这些人大都来自教会中的商人阶层与专业人士,他们并非一般出身基层的平民百姓,而是藉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获利丰厚的资本家。在社会上,他们不甘心被少数贵族垄断一切,要求分享政治及社会权力;他们不愿接受教会里的建制,包括教会组织、宗派礼仪、神学教义等约束,要求自由地实践信仰。他们成立超宗派、跨宗派或无宗派的福音机构,推展各样事工。他们将事工范围定位於某几项如布道、服务等专业上,这些工作都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神学讨论)挂不上钩,故毋须牵涉到传统的教义和礼仪,更用不著受过训练的专职教牧人员负责。
  2.新兴事工的发展。
  没有宗派、教义及礼仪等框框限制,奋兴运动遂能凝聚不同宗派的信徒力量,为联合事工目标而奋斗。我们知道,宗派与宗派间谈合作或合并,往往是难於登天的事;惟是个别信徒走在一起,商讨筹办某个联合活动,困难程度使大大减低了。事工合作较组织联合为容易,超宗派的事工合作又远较跨宗派的事工合作容易;信徒若能打破宗派藩篱,直接在事工上谋求合作,便能缔造一个又一个效果艮佳的群体见证。这些联合事工大幅度改变了更正教的面貌,塑造今天基督教会的模样。
  福音机构推动各种社会改良与救济事业(如禁酒运动、解放奴隶运动)外,主要承担两种事工:青少年事工与海外宣教;这两种事工都是新兴的,不易为个别宗派与堂会独力承担,故由福音机构统筹倡办,亦是顺理成章的事。
  青少年工作是工业革命、社会都市化後的新生事物。工业化吸引了大量贫民离开农村,聚居城市,形成一个又一个的贫民窟。由於社会资源有限,提供的学额甚少,在全无政府补助的情况下,贫民子女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卫斯理约翰在牛津念书时所成立的圣会,从事的其中一项社会服务便是开设义学,教导失学儿童;而十八世纪末兴起的主日学运动,也是针对这群失学儿童而设立的。
  主日学运动始自1780年英国锐克斯(Robert Raikes, 1735-181l)於主日为贫民子女开设的学校。及後在他倡议下,各教会在主日均办有学校,以补正规教育的不足。十九世纪以後,主日学运动传入美国,费城首先设立主日学协会〔最初名为「第一天会」(First Day Society),後才易名为「主日学协会」(SundaySchool Union,以董其事。可以看到,主日学的原初模式,不像今天般专门以教授圣经或基础信仰知识、栽培信徒为主旨,却是一个识字班或初级学校,以讲授文法学校的基础知识为主。它是教会在主日举办的慈惠工作。1850年,英国劳工阶层中介乎五至十五岁的子弟,有75%就读於主日学校,影响不可谓不深远。
  基督教青年会(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简称YMCA)与「基督教女青年会」(Young Women s ChristianAssociation,简称 YWCA )的设立,是另一项针对青年的需要而开展的事工。 1844年,威廉斯(George Williams, 1821-1905)在伦敦创办青年会,原初旨在改善工人的属灵境况,及後扩大为对人的身、心、灵各方面的全面照顾,各国亦争相仿效推展这事工。
  1855年,九个国家的青年会代表在巴黎聚集,成立[青年会世界联盟] (The World Alliance of the YMCAs)。女青年会则源自罗伯斯(Emma Roberts)与坚纳夫人(Lady Kinnaird)分别为年轻妇女而开设的社会服务,两个服务後於1877年合并,成为女青年会。青年事工是十九世纪跨国且跨宗派的联合事工的其中一个主要形式,培育出好些跨宗派的信徒领袖,他们成为下一个世纪英国及美国普世合一运动的主干人物,第九课的主角穆德(John R.Mott)便是出身自青年会的。
  另一个新兴事工便是本课的主题——海外宣教运动。


  III.海外宣教运动。
  A.更正教的海外宣教事工。
  1.起步迟缓。
  路德与加尔文非常强调上帝的主权,认定上帝国度的扩展只能由他亲自拣选推动,人除了祈祷以外,便无能为力,故更正教的宣教意识本已不强烈:加上宗教改革深受民族主义的影响,因此布道事工也颇受狭隘的民族自我中心思想所限制。除莫拉维运动的参与者有向外布道的观念外,宪制的宗教改革者大都没有清晰的宣教与布道意识,他们也不曾推动任何跨文化的宣教工作。更正教的海外宣教思想和行动起步甚晚,远比天主教所做的逊色。
  天主教的海外宣教传统源远流长,这当然与它强调教会的普世性有密切关系。自古以来,大公教会就宣称它是人间唯一的得救门径,任何人必须加入,否则不能得救,福音广传自是它的首要任务。且不再翻提早期罗马教会派遣传教士到英伦传教,中世纪不少修会以向外传教为其职志这些陈年旧账;单在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在其改革运动中,成立了一个重要的宣教修会:耶稣会(耶稣会的海外传教工作非常出色,更派遣传教士远渡到中国,当中包括有名的利玛窦、汤若望等),更正教的宣教工作自然是望尘莫及了。
  当然我们也得指出,天主教的宣教工作得以扩展,与当时的国际形势不无关系。在十六世纪时,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海权国家(seaPower)都是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及葡萄牙是个中代表。随著西班牙及葡萄牙的舰队远征非洲、拉丁美洲及亚洲,天主教的势力亦伸展到这些地方,开始宣教及植会工作。笃信更正教的海权国家要到十七世纪末才告出现,包括荷兰、英国等,她们逐渐取代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领导位置,成为新的海上霸主。更正教海权国家的兴起比天主教的来得晚,故更正教的宣教工作亦相继出现得较迟。这个巧合的现象是否意味宣教事业与政治、军事、经济等拓展,存在著某种因果关系呢?传教活动与帝国主义侵略活动是互相呼应、甚或是同一个扩张计划的不同部分吗?我的答案既是又否。
  2.传教与帝国主义。
  要将传教活动与帝国主义活动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
  (a)政经关系。
  若纯粹从信仰的角度说,海外宣教事业之所以能启动,实取决於以下两个政治经济因素:第一,教会是否有普世的识见。倘若我是葡萄牙的国民,而国家正处於向外扩张的时期,国旗插遍了全球各地,这无疑使将我的国际视野扩阔了。惟有首先具备对世界的认识,才能有关怀普世的福音工作。第二,海外宣教工作的推动需要有足够的支援,这包括经济及军事两方面。没有雄厚的经济支持,根本维持不了昂贵的海外宣教事工。我们不可将现今海空交通发达的情况,套人十八世纪的社会场景中,在那时候,远洋航行不单风险基大,费用也非常高昂。
  此外,没有足够的军事实力以为保护,海外宣教工作亦是难以开展的。究其原因有三:其一先进的航海技术是随商业经济及军事扩张而发展的;其二,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护航,船队也难以安全抵达目的地,更遑论从事宣教了;其三,宣教工作大多首先在母国所霸占的殖民地进行,故母国籍军事和经济力量开辟的疆域愈大,供宣教士驰骋的空间便愈广阔。如此看来,欧美的海外宣教,与军事和经济的扩张,的确是分不开的。
  英国是十八世纪最强大的海权国家,大不列颠国(GreatBritain)有[日不落国] 的美誉,国旗遍布世界各地,独领风骚。
  故她在这个世纪亦成为宣教士的最大输出国。宣教活动与海外的政治与经济扩张有密切的关系,这是不能否认的历史事实。
  (b) 刻意阴谋与扩张心态。
  不过,我们却不同意某些对宣教工作阴谋论式的指控——如基督教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宣教士是殖民地扩张的先锋部队等。我们相信开展宣教事工的原初动机是纯粹宗教性的,就是要实践耶稣基督所颁布的大使命; 宣教士在这个福音使命的感召下,离开他们熟悉的社会和文化,踏足一个完全陌生的宣教工场,并摆上一切包括性命在内的重大代价。至今并无证据显示更正教的差会与宣教士曾被政府授予任何的政治或经济任务,而宣教士在工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亦毋须向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交代。因此,所有关於宣教士为殖民主义者的指控都是臆测的。个别宣教士也许出於民族感情或其他考虑,曾在宣教工场上参与其母国的政治及经济活动,但这样的事件只能说是偶然的、独立的,绝对不是按照某个既定的侵略计划而有的行动。事实上,在殖民地拓展的早期,由政客与商人所组成的殖民者,大都不欢迎宣教士到来,惟恐宣教士会妨碍他们对被统治者的肆意盘剥呢!虽然来自相同国家,宣教士与殖民者的利益却非一致的。
  由於宣教工作肇始於对外扩张的时期,故差会和宣教土不可避免地分享了扩张主义的时代心态。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将福音使命与文化征服混同起来,认定所有非西方基督教的民族和文化都不仅是落後的、野蛮的、无知的,更是属於魔鬼的;宣教士的责任除了要改变这些人民的信仰外,也得启蒙他们愚味闭塞的思想,改造他们的社会和文化,使他们并入由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开化(civilizing)与基督教化(Christianizing) 是同一个使命的一体两面。1816年,美国国外布道理事会(American Board of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明文确定其对本土印第安人的宣教立场:[让整个部落说英语,在生活习惯上开化,在宗教信仰上接受基督教] 。这样的宣教观点为宣教事工及日後建立的所谓[後进] 教会,带来无穷的祸患,至今仍未能彻底消弭。

  B.更正教宣教之父:威廉克理。
  更正教大规模的海外宣教事工要在1790年代才正式开始,其中一个重要的推动人物是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1761-1834)。
  1.生平。
  威廉克理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
  他於1761年8月17日生於英国的诺定顿(Northampton)。
  年少时在圣公会接受水礼和坚信礼,但後来却加入了不奉国教派的行列:并於1783年重浸,成为加尔文派浸信会(CalvinisticBaptists)的信徒。浸信会分为两种:特殊浸信会(particularBaptists)及普通浸信会(general Baptists)。它们的分别在於前者相信加尔文派的有限救赎论,即耶稣基督的救赎仅是为少数预定得救的人而设;後者则相信耶稣基督的死是为了全世界所有人,故每个人都有机会得救。威氏属於前者,为加尔又派,这或可以扭转某些人对预定论者的一个普遍的误解,以为加尔文派既然主张上帝已经预定甚麽人得救、甚麽人灭亡,那人便不用传福音,更不用从事宣教工作了。
  因著家贫的关系,威氏十二岁便辍学,从事鞋匠工作;但他一直自学不倦,修习希腊文、希伯来文与拉丁文,因而得以兼职教书;旋被邀请参与教会的讲台事奉,备受欢迎。後於1786年被按立,在一个乡村小教会担任牧职,但仍做鞋来帮补家计。
  2.宣教的心志。
  威廉克理很早便有向异教徒传福音的异象,对教会一直忽略这个使命而深感不满。他在1791年写成《基督徒当竭尽所能引领异教人民归正》( An Inquiry into the Obligation of Christians to useMeans for the Conversion of the Heathens)的小册子,指出耶稣颁布的大使命对今天的基督徒仍然有效,教会必须成立组织,派遣宣教士。全书最有趣的地方,是他做了一个图表,列举了世界各地的疆域与人口,及其宗教信仰概况;虽然书中的数据非常不正确,譬如他估计中国(不包括西藏)当时只有人口六千万,便显然是错误的,但这仍是一个了不起的尝试。有人主张,这本小册子在推动更正教的宣教运动方面的地位,类同马丁路德的《九十五条》对宗教改革的影响。
  翌年5月30日,他在诺定顿的一次聚会中作了一篇重要的宣教讲道,讲题一如前面的小册子。他用以赛亚书五十四章2至3节,宣称基督徒不能放弃上帝向普世传福音的命令,并说了「向上帝求大事,为上帝成大事」(expect great from God; attemptgreat things for God)这句名言。四个月後,威氏成立了「浸信会异域广传福音会」(The Particular Baptist Society forPropagating the Gospel among the Heathen),今日则简称为[浸信会传道会]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还是一个由个别信徒自发组成的组织,与浸信会教会没有直接关系。
  3.印度的宣教工作。
  威廉克理决定到印度宣教,但他以宣教士身分申请工作许可证,却一直为东印度公司所拒绝。1793年,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他与另一位宣教士汤马土(John Thomas,1806-1870)出发往印度。
  威氏在印度的生活极其困苦,在加尔各答几乎饿死,儿子过身,妻子的精神也出现毛病,後来更病逝。他有一段时间得生活在丛林中,也曾在一间靛蓝工厂工作。不过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仍坚持福音使命。他一直致力翻译圣经,於1797年完成了孟加拉文(Bengali)的新约,并于1800年出版。他与两浸信会的传教士在(Bengali)的新约,并於1800年出版。他与两位浸信会的传教士在塞兰坡(Serampore)建立了宣教基地,其中一位是马士曼(JohnMarshman,1768-1837)。不久,威氏受东印度公司所开设的威廉堡学院(Fort William College)聘用,出任教职,致力从事语文研究和翻译工作,也积极研究印度文化和生活习俗。他在1818年筹办一所专上学校兼神学院:塞兰坡学院(Serampore College),训练当地同工。
  印度是一个方言甚多的国家,由於威氏具有非凡的语言能力,在他的督导或参与下,共有三十四种语言的圣经翻译出版(六本为新旧约全译本,五本为新约附部分旧约,十八本为新约,五本为福音书)。虽然不少译本被批评为翻译粗糙,但这仍是了不起的成就。他也撰述了几本文法、字典和印度古籍的英译本。
  值得一提的是,与威氏同工的马士曼,他於 1799年到达印度,毕生从事圣经翻译工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他认识了一位出生於澳门的亚美尼亚裔商人拉沙(Johannes Lassar),并从後者身上学习中文;在拉沙的帮助下,这位从未到过中国的宣教士,竟然翻译了第一本更正教的中文圣经。新约於1811年译成,而全书则於1822年付梓,称为《马士曼译本》。
  1834年6月9日,威氏病逝,享年七十二岁。他自踏足印度开始,毕生没有离开工场,合共有四十一年之久。

  C.海外宣教组织的设立。
  随着威廉克理的宣教呼声与他所作的典范,加上当时英国及美国已培育出恰当的宣教土壤,故向海外宣教的异象得到两国教会及信徒强烈的反应。十多年间,海外宣教组织纷纷成立。
  英国方面,由公理宗的信徒组成的[伦敦传道会] (LondonMissionary Society)於 1795年成立,并派遣马礼逊(RobertMorrison)来华传教。此外,[苏格兰传道会] (The Scottish andGlasgow Missionary Societies)亦於1796年成立。 1799年年圣公会低教派牧师及信徒组成了[教会传道会] (The ChurchMissionary  Society),这也不是圣公会的官方组织。1804年,[大英圣经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成立,致力将圣经翻译成各地方言语。1814年,[循道宗传道会](Methodist Missionary Society)成立,这是首个宗派性的差会。嗣後,有更多宗派与超宗派的差会陆续建立。
  美国方面,公理宗平信徒自发组成「美国国外布道理事会。(简称[美部会]於1810年成立,这是十九世纪最大的差会。1814年,浸信宗传道会](The General Missionary Conventionof the Baptist Denomin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for Foreign Missions,後称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亦成立。
  欧洲方面,1815年,第一个欧洲差会成立,名为[巴色会]( Basel Missionary Society ),由一班在瑞土巴塞尔(又译巴色 )受改革宗影响的信义宗信徒组成,这即是日後的崇真会。
  从威廉克理发出向海外宣教的呼吁开始,短短二十年间,便已有十个欧美各地的差会成立,可谓蔚然成风。这些新成立的差传机构,纷纷差派宣教士到各地传教,建立福音据点。
  而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後,有愈来愈多超宗派的宣教团体成立。戴德生(Hudson Taylor, 1832-1905)在1865年成立[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成了日後那些所谓信心差会(FaithMission)的样板典型。它们不设筹款制度,宣教士也没有固定薪酬,纯粹凭信心踏入工场。日後,也有不少宣教土是不经任何差会差派,带著自己的家财或自筹资助,独自前赴宣教的,这些「自给自足。(self-employed)的宣教士称为[信心宣教士]。
  由於十九世纪的英国及二十世纪继起的美国,都是头号的经济强国,工商业发达,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宣教士到海外工作。加上英国的殖民地遍布全球,由非洲开始,绵延至近东、阿拉伯半岛、印度、东南亚、香港(及中国),都是英国的势力范围,英国及与英国有邦交的国家差会实在不愁没有可供开拓的工场。

  D.宣教运动的扩展和影响。
  倘若十九世纪上半叶是海外宣教事业的拓荒期,则从 1850到1900年,便是更正教宣教运动扩展的黄金时期。
  从年份来看,1807年,第一位宣教士踏足中国;而在1835年,宣教土首次踏足日本。由此可见,在欧美教会觉醒到海外宣教的责任後,不到半个世纪,宣教土便已来到最偏远的远东地区。粗略地从地理和国家上说,基督教已到达了[地极] ,虽然事实上尚有许多内陆地方和人民未闻福音。
  由於欧美的政治和军事势力雄霸全球,亚洲和非洲诸国在自愿或被迫的情况下,都得向宣教士大军开放,容让他们在全国各地建立福音据点。1857年,印度全面开放传道;1860年,中国被迫要全面开放传道。这年因英法联军攻陷北京,胁迫满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传教成了中国割让给西方的附带条件之一,中国须全面向列强开放,外国人可以到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自由活动。宣教士在不平等条约的保障下,得以自由进入内地,从事福音和慈惠工作。政治与宗教关系之密切,是很难简单地否定的。
  近代宣教运动的最大成就,是将基督教变成普世宗教。在十八世纪以前,基督教虽不至说是欧美白人的宗教(在近东和非洲,尚有一些小教派存在),但却与全球大多数民族无关。惟有在宣教士前仆後继的努力下,一直到了二十世纪,基督教才在全球大多数国家里奠立根基,并且以一个较多元化的面貌展现於人前。倘若没有宣教运动,今日基督教的境况肯定大大不同。
  除了扩展基督的国度以外,宣教运动对基督教的日後发展最少有两个重要的贡献。
  第一个贡献是促进了普世合一运动。一方面由於宣教运动是大奋兴运动的直接产物,而後者主要由平信徒带动的超宗派运动,故合一意愿较强;另方面,宣教工作显示了各种棘手的文化和社会问题,是教会过去从未遇上的,故要求不同宗派的参与者通力合作,共同处理。特别在异域的宣教工场中,最容易促成宗派间的合作和彼此的合一。宣教运动是二十世纪基督教普合一运动的先驱和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第九课所要讲述的课题。
  第二个贡献是大幅提升教会中妇女的地位。无可否认,基督教向来都有以男性为中心的倾向,传道同工和管理阶层多由男性担任,许多教会禁止妇女站上讲坛,更遑论按立妇女为牧者了。
  可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十九世纪末以後,妇女宣教士的人数逐渐超越了男性,并且一直维持领先的地位,直到今日。因为男性宣教士大多携同家眷前赴宣教工场,却有不少妇女是单身踏上宣教之旅的,故连同男性宣教士的妻子合计,妇女人数便较男性为多了。宣教工场的人力需求紧张,无论男或女,宣教士都要担任独当一面的角色,难以期望有同工可与配搭;要是某个福音据点由女宣教士负责,那她自然得承担讲道与派餐的工作,不可能每周从别处调遣一位男性同工前来协助。因此,传统教会许多宗教与文化的条条框框,在宣教工场上都被打破了。举例而言,英国圣公会近年才通过按立女牧师,但仍遭到不少人反对;但在中国,早於四十年代便已有圣公会女牧师被按立了。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在亚洲和非洲等地区由宣教工场发展出来的教会,妇女地位一般都较在欧美本土教会的为高,她们实际参与教会各方面的工作,并且跻身管理和领导的位置。

  IV.李文斯敦的影响。
  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是一位非常特别的人物,他是宣教土、探险家、地理学家、人种学家、民俗学家、医生。事实上,他并非因宣教士的身分惹人注意,反而其探险家、地理学家、人种学家、民俗学家等身分,最为人所熟悉。
  A.非洲宣教。
  李文斯敦於1813年3月19日在苏格兰的布兰泰尔(Blantyre)出生,父亲是棉纺工人,童年生活艰苦。童年时,他足有十三年之久要在日间到棉纺厂工作维生,晚上到夜校上课,并利用往返的车程来温习。由於意志坚强,坚持读书不辍,最後在二十七岁那年,於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取得医学学位。
  他在十六岁那年读到来华宣教士郭实腊(Charles Gutzlaff)的传记,深受感动,立志投身宣教工作。在念医科时,他决定充当医疗宣教士,与伦敦传道会联络,同时亦在一所独立的神学院修读神学。刚巧中国在英国的侵略下,爆发鸦片战争,前赴中国的计划无法即时兑现。适时一位在非洲传教已二十年的伦敦传道会宣教土莫非罗拔(Robert MOffatt,1795-1883)到了伦敦,计划将圣经译成一种非洲语文。李氏在他的引导下,萌生了向非洲传教的兴趣。1840年,李氏由伦敦传道会差派到非洲宣教。
  起初李氏跟从莫非在库鲁曼(Kuruman)工作,且娶了莫非的女儿为妻。而在非洲头数年时间,如其他宣教士般,他主要负责数个传教站的工作,包括医疗、牧养,在生活上帮助当地土著等。不过,李氏对这样重复而沉闷的工作不大感兴趣,却对整个非洲大陆极为好奇,他极希望探知非洲的内陆,特别是那片尚未为白人政权占据,也尚未被西方文化洗礼的所谓[黑色非洲] (darkestAfrica);他不甘心猷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过久,乃决定开始几个重要的宣教行程,深入鲜有白人足迹的蛮荒地区。
  李氏在旅程中大量绘制地图,搜集有关植物的资料,他对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兴趣,远超过他对传福音的热情。他在旅程的途中,也把握机会向所遇见的土著传教,但他却多次拒绝对方要求长期留驻的邀请,即使这个吁请是由酋长提出。虽然有人说他所做的这些宣教行程乃旨在寻找可以建立福音据点的地方,但事实上行程没有达到以上的效果,他在非洲的日子,从未停止到处探勘历险,但所曾做的福音工作却极其稀少。他在非洲的宣教事工,似乎称为历险之旅更为恰当。

  B.历险之旅。
  1.第一次非洲之旅。
  李文斯敦专门前往从未有人到过的地方,包括在1848和1849年两度组成探险队,穿越卡拉哈里沙漠,直到纳密湖(LakeNgami);又在1851年,发现非洲中部的赞比西河(ZambesiRiver)。他称赞比西河为上帝往非洲内陆的高速公路,并沿此河往北走,页到葡萄牙属地的首府卢安达(Loanda)。而他最伟大的一次历险,则是在 1854年出发,从大西洋的海岸通往印度洋的海岸,整个行程要到 1856年才完成,历时两年之久,在途中他发现了维多利亚瀑布(Victoria Falls)。据说他以徒步和骑牛的方法,在非洲大陆完成了一万一千哩的旅程。在完成了这些行程後,他决定返回英国,结束所谓宣教生涯。
  这次壮举式的行程使李氏声名大噪,成为伟大的探险家。回国後,李氏受到各方面英雄式的款待,报刊大幅报道,各名牌大学竞相颁赠荣誉学位给他,许多城市封授他荣誉市民的名衔,而皇家地理学会更颁赠一枚维多利亚纪念章给他。他获得英女皇多次接见,政府亦要求李氏就他对非洲的了解,写一份报告呈送查阅。他将行程的所见所闻记述下来,付梓成书,题为《南非的宣教之旅和考察》( Missionary Travels and Researches in South Africa),轰动英国。书中详细记载了当地的自然地理、土著的风俗习惯。由於全书的内容与传教工作无甚关连,而他花上如此多的时间精力搜集这些资料,乃遭到教会人士的抨击;对此他辩称,他在从事自然地理的研究时,也是在事奉基督。不过,因著李氏确实没有为宣教工作付出过太多时间,在各方压力下,他被迫辞去伦敦传道会的职位。
  对李氏而言,不再充任宣教士只能说是一个解脱,他可以更自由地做他的历险工作,当然,他仍一口咬定这是为上帝而作的宣教。
  2.第二次非洲之旅。
  1858年,李文斯敦利用他售书所得的版税,购买了一条船,重返非洲,继续历险之旅。这次行程获得英国政府高度重视,除正式委任李氏为女皇特派领事,代表政府从事勘察工作外,甚至派出官员随行,政府亦出资赞助他的宣教历险。由於此行的目的在深入探索赞比西河,他们惟恐有土著来袭,故配备了强大的军火力量。李氏获得这丰厚的支持後,仍以宣教士身分重返非洲,多番深入非洲大陆腹地。
  英国政府委任李氏勘察非洲的最大目的,是为了开拓这个葡萄牙长期占据的商业市场。在他写给外交部的报告里,有不少篇幅是提到如何开发赞比西河,包括种植棉花、生产蔗糖、开挖矿藏等。
  当时,葡萄牙在非洲一直从事大规模的奴隶贸易,捕捉土著运往美国,成论南方耕作者的奴隶。李氏对奴隶贸易极其厌恶,攻击不遗馀力,一方面是出於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观,他无法接纳以人为奴隶的做法:另方面也是为了呼吁英国政府采取果断手段,打击葡萄牙人在非洲的经济命脉,从而扩张英国在非洲的势力。英国早在1811年便立法通过废止奴隶贸易,而各殖民地亦在 1833年禁止贩卖奴隶,惟是在非洲,仍有英国商人参与这个利钱甚丰的非法活动。李氏向英国政府提出建议:要结束非洲的奴隶贸易,最好的方法就是发展农业及商业,使英国参与奴隶贸易的商人有其他收入来源,毋须依赖这桩生意。
  由於李氏的活动妨害了葡萄牙的利益,故葡萄牙乃展开外交交涉,指摘李氏的活动是敌对性的,要求英国外交部革去他的职务;英国政府在外交压力下,於1862年12月终止聘任李氏为领事。
  1864年,李氏完成了第二次非洲之旅,返回英国。他把此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对赞比西河的勘察,写成他的第二本书:《赞比西河的叙述》( Zambesi Narrative),并於 1865年出版。
  3. 三次非洲之旅。
  在英国逗留才一年时间,李文斯敦又开始筹划第三次非洲探险旅程,在得到包括英国政府和皇家地理学会等的经济支援下,他在1865年出发,取道法国和印度前赴非洲。虽然他所卫的使命和实际活动与宣教无关,但他仍坚持以宣教士的身分出发,并且被封立为牧师。这次行程主要是深入由葡萄牙所管辖的北部内陆地区。李氏在印度徵召了一队士兵随行;他们在旅程中多次与来袭的土著开战,杀戮来犯者。。
  途中,李氏的一些随员叛变,离他而去,并且发放消息,指李氏已逝世。由於李氏深入非洲内陆达两年之久,音讯杳然:英国政府大为恐慌,遂派了另一位著名的探险家亨利士丹利(Henry M.Stanley)组成搜索队,寻访李氏。士丹利的随从将每日的见闻投稿《每日电讯》(Daily Telegraph)刊登,使整个西方世界大为关注。他们在1871年终於找到李氏,证实他仍然生存。这个故事後来被写成小说,非常受欢迎。
  土丹利在遇上李氏後,发现他已骨瘦如柴,精力枯竭,乃劝他随同他们回去,但李氏不从,坚持要在北罗得西亚继续旅程。十二个月後,土丹利再去,却发现李氏终於离开人世了,逝世日期是1873年5月1日,地点是北罗得西亚的衣拉拉(Ilala,NorthernRhodesia)。据说,李氏死时维持一个祈祷姿势。他们将李氏的心脏挖出,埋在一棵树下,然後把他的尸身运回英国,以国家英雄的。身分,葬於威斯敏斯特修院(Westmlnster Abbey)。
  这是李文斯敦非洲[宣教]的一生。

  C.宣教与殖民地扩张问题。
  李文斯敦无疑是一位宣教士医生,但终其一生,他没有拯救了。几个灵魂,这并非因著传教果效不佳,而是他根本没有花上多少时间在宣教工作。他在非洲三十年漫长的日子里,几乎所有精力都投资在一个紧接一个的探险历程里,从而让西方的学术世界增添了覆盖今天八个非洲国家版图内的地理资料:南非、贝专纳[Bechuanaland Protectorate,今称博茨瓦纳(Botswana)]、北罗得西亚、安哥拉、比属刚果、坦噶尼诺(Tanganyika,今属坦桑尼亚)、尼亚萨兰〔Nyasaland,马拉维(Malawi)的旧称]及莫三鼻(Mozambique)。这些地区在天然气候上较为乾燥与凉快,与西非洲不一样,较适合欧洲人定居与发展。李氏对自然地理、风土人情非常关注。他写了大量的勘测记录,写成两本重要著述,其开创性的研究地位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所赞誉,而他也被学术界公认为一位有杰出成就的地理学家、地质学家和自然学家( naturalist)。
  1.宣教的召命还是民族主义的策动?
  按著李文斯敦个人的信念,他所从事的一切探险活动都是在服侍上帝,也在履践他的宣教召命——不是广义而是狭义上的[宣教] 。他认定非洲所需要的不单是基督教的福音,也是商业的开发;惟有是基督教加上商业(connerce and Christianity),才能拯救非洲黎民於水火。他孜孜不倦地探勘非洲内陆的自然景观,将资料传送到英国,呼吁政府在政治与商业上作更多的介入和参与,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他心目中的那个拯救非洲的计划,而这是一个广义的[宣教]计划。
  毫无疑问,李氏完全相信他的母国对於弱小民族的善意,也认乌她在国际事务上会秉持公义,认定英国愿意承担拯救非洲的计划。他咬定为祸非洲人民的,只有积极从事奴隶贸易的葡萄牙人和阿拉伯人,只有他们才是罪恶的化身;为此,他希望英国能更多以政治和军事力量介入非洲事务,改变当地存在著的众多问题,并视之为拯救非洲的不二法门。李氏也许没有协助英国在非洲建立殖民地的企图,但他肯定相信若无英国大规模的政治和经济参与,非洲人将永远无法自主自立。
  这个民族主义的信念对李氏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这合理化了他所做的一切自然地理的勘察工作。起初,李氏为他的勘察工作赋予直接的福音意义,认定他所搜集有关非洲的资料,将有助於差会开拓新的福音据点;但在伦敦传道会表明拒绝按照他的建议在内陆开拓新据点以後,他已甚难理亘气壮地宣称所作的一切无非为了宣教工作。而当他返英脱离差会,自组赞比西探险队(ZambesiExpedition),继续非洲之旅时,他更无法掩盖此行的世俗目的。虽然他个人仍然相信教会有天会用得著他的资料,但他的第二及第三次非洲之旅所搜集的资料,确实是受英国学界及政府赞助,且直接为他们服务——为英国政府在非洲的扩张搜集情报资料。李氏深信英国的扩张对非洲人民有利。
  2.宣教事业还是情报搜集?。
  一直以来,宣教事业被指摘为替欧美的帝国主义扩张服务,其中一个罪状是宣教士为帝国主义者搜集情报。因为只有宣教士才愿意长期居住在一个异文化地区,与当地人民频繁交往,并且深入了解他们的语言文化:宣教土所撰写有关宣教工场的资料,往往成了欧美国家从事军事和经济对外扩张所需要的重要参考资料。正如早期来华宣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 Wlliams,1812-1884)所写的两册钜著《中国》( The Middle Kingdom),便是英国政府了解中国的必读之书。宣教土定期寄回国的家书及工场报告,亦是政府制订对华政策的重要参考文件。
  当然,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宣教士并不是基於政治动机而从事工场研究的,他们既未受到母国政府的委托,亦没有得到分文赞助;他们纯粹是出於宣教的理由,才深入认识当地人民的社会和文化。至於政府利用宣教士所采集的资料来作某些行动,就像作者管不著读者如何理解和应用他的作品一样,宣教土不应负上任何责任。但是,也有若干情况是宣教土与差会刻意为母国政府搜集情报的,他们确实知道这些资料会被利用作军事或经济方面的用途,甚至愿意积极的配合。譬如说,宣教士在回国述职时被外交部传召,他们便不可能以为这样的会谈是宣教性而非政治性吧!由於他们相信母国政府对宣教工场所采取的扩张行动,不仅是对母国有益,对工场的人民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他们乐於坐观其成。这使整个问题变得非常复杂。
  3.宣教士还是帝国主义者?
  李文斯敦是宣教土,但同时却被委任为英国派驻非洲的领事,这个情况在十九世纪是相当普遍的,毫不教人意外。单在中国便有不少类似的例子。事实上,欧美政府要在中国扩张势力和得到利益,必要委任一位熟悉中国国情的人作为驻华代表,至少他必须谙华语,善於跟中国人沟通。在当时,往来中国的英国人,要非是商人便是宣教士;商人一般惟利是图,鲜有闲情逸致深入了解中国语言文化,故这职分非宣教土莫属;惟有这群打算长期定居、志切向中国人传教的洋人,才有足够的毅力决心,在字典教材都严重缺乏的条件下学习艰深的中文。因此,在英国向华发动鸦片战争时,宣教士便顺理成章地被徵召为随军向导和翻译;当英军占领一处地方时,这些通华语而又了解民情的人亦权充占领地民政官一职。而在战後签订和约时,宣教士也责无旁贷地充任翻译。正式的外交关系建立後,欧美政府要委任长期驻华的使节,宣教士或他们在华出生成长的子女,亦是当然的首选。例如第一位来华的美国医疗宣教士柏驾(Peter Parker 1834年被派往广州),在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後,便成为美国首任驻华领事。美国最後一任驻华大使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既是宣教士的儿子,又是宣教士,他是燕京大学的校长。
  宣教士这样的身分转换,参与政治和军事的事务,为日後工场发展出来的教会带来极大的困扰。当然每个人都有权转换职业,而在他转变了身分以後,他在後职所做的一切使与前职再无关系。但是,要是他的前职是为後职创造了条件,并且设若两个职务无论在伦理与实践上都是激烈地不相容的话,那样的转变总令人感到极其困惑的。对国人而言,他们怎能接受一个才在广州悬壶济世,并且宣扬爱人如己道理的柏驾,在不久以後便力主美国派兵占领长江治岸的地区,藉以扩大美国在华的利益呢?而像李氏般既接受英国派驻非洲的领事身分,却又同时自称为宣教士,便更教人难以接受了。对李氏乃至当时绝大多数欧美宣教士而言,基於时代及民族的盲点,他们确实相信他们母国所做的一切侵略行动,都是怀有崇高动机的,并且认定惟有在欧美的领导下接受西方文化的洗礼,落後国家的人民方有突破困境的希望,故宣教和政治行动两者不仅不相冲突,反而是同一拯救计划的一体两面。但要今天的史学界或被侵略国的人民接受他们这想法,恐怕是难於登天吧。结果,宣教士便被指摘为与帝国主义者同属一丘之貉。
  4.一个生死攸关的课题。
  公允地说,我们不能认为李文斯敦怀有侵略非洲的动机。从他开始宣教或历险旅程,直到他死在非洲为止,他都没有隐藏的政治动机,纯粹出於宗教或文化上的关注而踏上征途。李氏对非洲人的关爱是昭显的,终其一生,他没有发表过任何主张英国侵略非洲的言论,做过任何直接伤害非洲人民的行动。不过,他为白种人[发现] 非洲,却产生重要的政治作用,帮助欧洲在非洲扩张势力;这解释了他在首次返国,便先後获得英女皇和政府官员多番接见,政府且愿意在人力和财力上资助他日後的探险旅程。
  早期的宣教士富有强烈的冒险精神,这是他们敢於舍弃家园,只身闯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和文化的动力所在,李氏可说是其中一位表表者。问题是,在帝国主义全球扩张势力之际,在白人文化进占压倒性的主宰位置之时,要清楚分出甚麽是宣教工作,甚麽是与宣教无关的政治与文化活动,可说是一桩极其困难的任务呢!
  十九世纪基督教海外宣教的历史,对很多宣教工场的国家民族而言,并非光辉灿烂的一页,基督教被视为白人文化征服本土文化的象徵。所以,特别在第二次大战结束之後,民族独立运动迅速展开,很多国家努力摆脱欧美文化的宰制,寻找独立的民族和文化身分。他们在寻索的过程中,致力复兴传统的文化及宗教,这是佛教和伊斯兰教在亚洲和非洲许多地区蓬勃发展的原因。对这些地区的基督徒而言,如何洗脱基督教作为文化帝国主义象徵的形象,将是基督教能否在宣教工场生根建造的一个生死攸关的课题。


  讨论问题:
  1.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对美国造成怎样的影响?试简言之。
  2.试简述促成十九世纪海外宣教运动的因素。
  3.你认为宣教运动是一场属灵运动,抑或一个伴随帝国主义而生的政治运动?
  4.宣教运动对今天的基督教面貌产生了甚麽影响?
  5.作为一个原属宣教工场的教会信徒,你对基督教信仰与个人民族身分的关系有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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