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普世宣教事业不是一件随兴而作的事业,乃是一件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事业。我们参与宣教事工不是我们要作,乃是我们必须作。长期事奉的高潮或低潮是在于顺服主与否。基督徒是一个顺服命令的人。他不再属于自己,乃属于那用代价买赎他的主人。他的身体灵魂都属于耶稣基督。他是耶稣基督的精兵,所以他必须服从最高的统帅。 神的旨意是要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5)。这是道成肉身的中心目标。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约壹四14)。主耶稣宣告说,他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归他(约十二32)。他又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世界,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最后,他不愿其门徒仍然在疑惑中,他再颁布大使命,将往普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的责任交在他们的肩膀上(可十六15),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廿八19)。 基督教的本质就是宣教的宗教。那接受救恩得到自由的人,他的内心有强大的力量催要将这福音分享给别人。他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四20)。当他们的仇敌下令他们闭口时,他们说,「顺服神,不顺服人这是应该的」(徒五29)。为了忠于职守,他们甘心受苦。当他们在监牢中的时候,他们向同坐监牢的囚犯传福音,并引导禁卒自己悔改信主(徒十六29-33)。使徒保罗强力地承认,「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九16)。 必须要传福音的原因不难找到。他的理论太深,他的代价太高。这理论包括人类永远的问题。「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现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18)。所有的人都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因为他承受永远不死的灵魂,好像神永远活着一样,他们若不是与神交通(约十四1-3);就是、永远与神分离(帖后二5-9)。因此,每个人必须明白相信福音。神已定下日子,按他的公义审判万人(徒十七31),只有那离开偶像,归向真神的人,才能逃脱神的忿怒(帖前一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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